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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制建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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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的神圣职责,它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对法律进行监督,也要对检察机关的内部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日益复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现状也越来越倾向于形式化,这也导致检察机关内部出现了许多腐败现象。因此,检察机关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制的建设,提高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水平,确保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能够取得更新的成效,从而对社会的管理做出规范,使其更加的公正、文明、廉洁和严格。该文针对目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制建设的措施,希望能给相关领域带来一定的帮助。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制建设分析
朱玉林

“谁来监督监督者”是近几年来我国公民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在强化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制度,目的在于促进检察机关接受我国公民外部监督的同时,也能够加强内部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正确行使监督权。但是就目前而言检察机关对内部监督工作的执法公信力还有待提高,公民对于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要求越来越加严格。因此,检察机关应将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体制放在所有工作的首要位置上。

1.检查机关内部监督体制的现状
检察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在我国的一些地方,上级检察机关往往习惯用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对下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在具体案件和具体工作方面的指导比较少。而且监督的主要对象是针对于领导级别的干部,对检察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较少。监督工作也只是停留在口头和电话指示等表面形式上,这就导致了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工作无法真正地落实。除此之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往往是靠下级检察院自己主动汇报和请示来进行的,而上级领导的监督工作常处于被动的状态[1]。并且上级检察院对下级的监督工作存在着一种部门化的倾向,这种现象正在不断地扩大。因此,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往往只是停留在表面,缺乏具体的监督措施,工作积极性不高。
检察机关内部分工制约关系不明确。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人员同属于一个单位,关系都比较熟,虽然各部门在职权上有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关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监督工作是难以真正展开的。即使各个部门之间存在这种相互监督的关系,也仅仅是趋于表面的建议和指导,并不是严格按照规定来行使处置权的。在具体的内部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对各部门的分工不明确,缺乏切实可行的办法和程序,因此监督工作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特别是在一些单位里,公诉部门没有实行由不同检察长分管的规定,也没有设立自侦部门,更没有采取侦查监督等反贪污方法来处置工作中的失误。
检查监督工作缺乏及时性。检察机关事后监督的检查监督和纪检方式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和保密工作,对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各项检察权的充分行使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特别是相对于违法违纪的行为来说,它属于一种被动的监督方法,事后监督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和限制了执法监督的效果。只有建立同步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2]。同时还要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确保检察权充分行使的同时,也要做到正确行使检察权。

2.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制建设的措施
提高监督意识。首先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应树立宗旨意识,充分认识到法律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种职责权利,代表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检察机关是为人民执法的部门,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这不是一种特权,因此不能有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其次要树立法制意识,检察机关的一切活动都要以法律为根本,严格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自己的执法工作,做到公正、严格、文明地执法。最后要加强监督意识,检察机关要树立自觉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的观念。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43期2014年第11期-----转载须注名来源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在人大及其常委的监督下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监督意识,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要有相互制约的意识,不能有相互包庇的现象。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办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作用。
强化执法责任制,落实错案和执法过程的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公正执法既是行使执法责任制的根本目的,也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重要途径。对检察机关干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进行强化,对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地、全面地调控是增强制度执行力和减少滥用职权现象的重要保障。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用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办法[3],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可以较好地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完成,使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的宣传教育。检察机关的监督部门要借鉴成功的宣传教育经验,对机关内部的检察干部加强监督制度的宣传,并进行教育。在检察院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活动中将监督制度的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及时完善和修订新的监督制度。在检察机关的广大检察干部中大力宣传监督制度理念,组织安排学习,将教育活动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提高检察干部工作积极性是强化检察机关执行力的根本。
加强落实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在监督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如果有的人不执行监督工作,那么就破坏了制度的公平原则,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有效性。因此,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起带头工作,将自身的监督工作落实好,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和榜样作用。要想让属下做得好,领导就必须做得更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发挥出内部监督制度对检察人员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从而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
在新的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工作将会面临更多的问题,这必然会给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工作带来更高的要求。只有检察机关根据形势的发展制定出严格的监督体制,才能使内部的监督机制得到更好的完善,才能减少错案的发生,从而提高检查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发挥的更加充分。
(作者单位: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简介:朱玉林,女,山东省济宁市人,工作单位: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职务:检察员。

 

2014-05-06 12:52:10 - http://www.ems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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