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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视角下的我国公安管理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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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视角下的我国公安管理对策研究
                 —以跨境有组织犯罪为例
刘畅
摘要:当今中国社会中,新生事物不断出现,虽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但犯罪还是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给公安管理带来了空前的挑战。本文以跨境有组织犯罪为例,从犯罪心理学中群体犯罪的特点入手,通过对有组织犯罪这一典型群体犯罪的成员的心理学理论角度阐述和分析,解释了跨境有组织犯罪实施犯罪的心理学原因,力争从心理学角度出发进行分析研究,为跨境有组织犯罪的侦查和破案提供智力支持。
关键词:公安管理 跨境有组织犯罪 心理学 分析
大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港澳的回归和内地与港澳台三地经贸往来的日趋频繁,港澳台的犯罪组织日趋向大陆渗透和发展以攫取高额的非法利润和占有更多的犯罪市场的份额而同时大陆有组织犯罪的犯罪组织在学习犯罪经验的同时也开始与境外的犯罪组织勾结合作。这么错综复杂情况的出现,公安管理工作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禁锢在封闭的社会环境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下①,在政策法规需要亟待完善的同时,也要求公安管理工作针对这种犯罪开发出有效的对策应对。
一、犯罪心理学中有关群体犯罪的概述
群体犯罪中,由于参与的人数多于2个人,其中的融合性、互补性、趋向性、强制性构成了群体犯罪的心理活动特点:
(一)融合性:表现为能够反映群体犯罪参加者的共同的犯罪意向;
(二)互补性:参加群体犯罪的个体一般是希望通过群体合力的犯罪行为达到个人目的的实现;
(三)趋向性:群体有着自身的、社会心理特点,往往能够在群体首脑意志和群体压力的作用下,将共同的意向转化为共同的意识;
(四)强制性:一旦达成犯罪意向的统一,对任何参加者都具有强制性,这是由犯罪群体本身的违法性质所引起的。
二、跨境有组织犯罪的特点
有组织犯罪作为群体犯罪的一种,有着其特殊性,而本文中所指的跨境有组织犯罪是指跨越祖国大陆、港、澳、台的有组织犯罪,接下来将就跨境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做以阐述。
(一)跨境有组织犯罪适用法律的多样性
大陆、澳门、台湾在法律体系上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属于英美法系,属于同一国家的不同区域,因此在管辖权发生冲突的时候,内地刑法的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在处理区际刑事法律冲突的问题上完全处于失效的状态,因此,“区域法律冲突”是一个制约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的掣肘因素,解决四地法律冲突的原则是促进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一国两制”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保障区际民事交往原则,并在遵守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将是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最为可取。②
(二)跨境有组织犯罪主要的犯罪形式
当前,两岸四地突出的有组织犯罪类型主要有:毒品犯罪、人口贩运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网络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洗钱等等。
(三)跨境有组织犯罪的特征
跨境有组织犯罪最主要的特征是组织特征和经济特征。近年来,港澳台地区的犯罪组织向大陆渗透的现象日益严重,而且犯罪组织开始向境外拓展或发展自己的势力和业务或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同时境外犯罪组织及成员的犯罪活动更为隐蔽,跨境犯罪组织从事跨境犯罪的目的在于追求巨大的“黑色利润”,近些年来,港澳台黑社会组织成员往往以投资、探亲、旅游等名义入境③。
三、跨境有组织犯罪的心理分析
(一)跨境有组织犯罪能够满足成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首先,毫无疑问,参加跨境有组织犯罪的成员是为了获取物质利益从而铤而走险的。其次,对于组织成员而言,除物质性的满足外,更重要的是此类犯罪还可以同时获得杜会性需要的满足,其成员从犯罪活动中会产生特殊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力量感。
(二)仇视社会是跨境有组织犯罪组织的共同心理
近些年,跨境有组织犯罪组织网罗有着相似的心理背景、相近的人生价值观的个体易于自发地组成非正式群体,并通过他们的共同活动而逐渐凝聚成为有结构的组织。
(三)有组织犯罪中各成员犯罪比重的不同弱化了成员内心的愧疚感和自责感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内心有一种自我防御机制,他通过把责任推给他人,埋怨他人以减轻自己的焦虑与不安。一般而言,当个体独自实施犯罪行为后,会产生某种心理压力,担心一旦被发现必将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受到法律惩罚,担心这种“缺德”之事会遭到“报应”④。
 (四)两岸四地在各个领域的社会控制手段的不同对其心理的影响
社会心理学强调社会控制在维持社会秩序使社会得以延续中的重要性。在新的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管理控制机制的弱化,给有组织犯罪留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在各地区的自身社会管理控制过程中,不同的犯罪类型在两岸四地的受刑事处罚的结果也是不同的,所以,滋生了跨国有组织犯罪组织在不同地区从事不同的非法交易或犯罪,来逃避或最轻量化刑事处罚的心理,这是海峡两岸司法机关需要共同关注的观点。
(五)在紧急状态发生时,跨境有组织犯罪组织的心理状态变化
在地区紧急状态发生的时候,政府是紧急状态预警制度安排的主体,紧急状态预警制度安排中的“预警”是处置紧急状态的核心和主体内容。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在紧急状态发生前和受到社会舆论压力之前,担当起预防和预测紧急状态的责任,制定相关预案,制作相应模型模拟紧急状态,才能有效预见并制定出与紧急状态处置以及与其善后工作相匹配的战略规划⑤。
综上所述,本文对跨境有组织犯罪首要分子及成员的心理状态分析,解释了此类犯罪的心理学原因和形成机制,并且用实证的方式以心理测试技术中跨境有组织犯罪首要分子的心理生理变化,以参量的方式量化分析研究,希望能为此类案件的侦查提供方向,为审讯提供依据,笔者愿以上述对跨境有组织犯罪的心理学角度的心得、分析和总结,力争从心理学角度出发进行分析,为跨境有组织犯罪的侦查和破案提供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刘畅,《当代公安行政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产业经济》,2010年增刊(总262期);
[2]刘筱琳,《中港两地法律冲突的解决原则及其现行的国际私法规范》,《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2年01期;
[3]靳高风,《跨境有组织犯罪及其特征分析》,2006年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警学研讨会论文,2006年;
[4]时蓉华,《社会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5]刘畅,《我国紧急状态预警制度安排分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国优秀硕士论文,2011年;


 

2014-01-17 14:25:02 - http://www.ems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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