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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正宇 冯铁蕾 “城市精神热”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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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正宇 冯铁蕾 “城市精神热”冷思


范正宇 冯铁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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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热象”透析

  中共十六大以来,城市精神渐成热门话题,几乎所有的大城市与省会城市都在谈论城市精神,甚至连一些中等城市也提出了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之所以呈现“热象”,主要基于多年“城市经营”的内涵延伸。自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房地产陷入低谷以来,国内城市为突破城市建设资金瓶颈,将一应城市资源、资产作为“城市资本”整体营运,掀起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经营”浪潮。但其“经营”实践所产生的问题与取得的成果几乎一样多,尤其是信仰的紊乱、人本关怀的低迷、效率与公平的尖锐矛盾,以及伴随城市自主权提高而日益加大的城市决策风险等。城市经营的深入、健康发展,必然要求耐心、细致地打理城市的“文化资本”。先行提出城市精神的少数城市,即已开始将城市经营延伸到文化经营层面。其中,下列因素当为城市精神趋热的关键:

  其一,提升城市形象的竞争驱动。随着“城市经营”的开展,国内市场竞争日益表现为城市之间的竞争。为了在资源、资本竞争和环境、政策竞争之外进行形象角逐,一些明确意识到城市精神足以标志城市形象的城市,便陆续张扬起城市精神的旗子。

  其二,张扬城市个性的舆论压力。“城市经营”过程中,许多城市竞相攀比、盲目追求现代性,造成丧失个性、特色、风格而“千城一面”的负面效果,备受专家谴责、市民抱怨。于是,通过塑造城市精神来弘扬城市传统、凸显城市个性,便开始成为城市政府急于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其三,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人文瓶颈制约。“蛋糕做大”的同时,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却越来越受到人文传统、经济伦理等人文瓶颈的“软性”制约。为使城市决策、规划、建设、管理更具理性和人性,在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吸引力,以规范市民行为,更好地聚集内外资本与人才,部分城市的决策层便将塑造、传播城市精神提上议事日程。

  在此基础上,中共十六大无疑起了极大的政治催化作用。自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并作为“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支撑”之后,视城市精神为民族精神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以此支撑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观念,迅速成为城市首脑们的政治共识。于是,已提出城市精神的城市,大大加快了塑造、传播城市精神的规划、部署;尚未提出城市精神的城市,或迅速提出、或正处于讨论、酝酿之中。

  但总体而言,当前的“城市精神热”,仍暴露出若干“虚热”迹象:

  其一,“上热下凉”。即更多地热在城市领导的发言讲话;政研室、宣传部、精神文明办等党政组织发起的座谈、笔谈会,以及诸职能部门的表态和各类宣传、报导上,而缺乏民间自发组织的研讨活动,也缺少广泛、尤其是深入的民众参与。像深圳、上海、南京那样在媒体上广泛征求市民意见以酝酿、斟酌、修正城市精神或市民精神的城市,为数甚少;至于深度聚合民间学术力量来慎重研究、提炼城市精神的城市,为数更少。若不改变这种仅上层“虚热”的状况,“城市精神”就很可能是城市领导们的一厢情愿,难以“统领”城市文化并引导市民行为,更无从支撑城市的现代化发展。

  其二,经济、政治冲动大于文化自身的驱动。即出于经济、政治目的而非根据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来倡导城市精神。较早提出城市精神的城市,多出于规范经济伦理、行政道德、社会行为的城市内在发展需要;而多数后起呼应的城市则不然,或出于“搭台经济”的惯性思路,或出于回应十六大的政治作为心理,甚或基于形势判断的跟风之举,或也兼而有之,而非真切的文化热情。

  其三,行为草率,理论准备不足。一些城市精神仅由城市首脑提出(或也通过少数政府顾问垂询),经小范围、象征性的讨论后,便开始布置宣传、推广。最令人忧虑的是,大多数城市都明显缺乏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理论支撑。虽时见党报、时报刊载有关城市精神的文章,却多属新闻或宣传性质,很少涉及学术、学理层面。涉及城市精神概念的说法,也显得杂乱无章、莫衷一是,几无共同语码可依。迄今为止,发表在学术杂志上的专题论文还极为少见。因而造成一方面城市精神已然趋热;另一方面却尚未在基本定义、提炼与识别方法、塑造与传播途径等基础性研究上,奠定城市精神的理论雏形。在此前提下导入城市精神,可见其仓促、草率。难怪,不少城市精神的关键语词,既不凸显该城市的个性特质,亦难概括其市民价值观与行为方式的共性。

  二、“抑虚”建言

  黑格尔曾有一个著名的公式:民族精神=国家哲学。合理转换一下,即可将城市精神视同城市哲学。对黑氏再作引申,就不难领悟“一个城市没有自己的哲学,就像庙堂里没有偶像一样”之道理。既然我们寄望于用城市精神来支撑城市的生存与发展,辅助城市的竞争,滋润城市的现代化历程,那就不宜坐视城市精神虚热下去。兹建言于下:

  其一、平抑急功近利情绪,按捺文化浮躁与“精神”冒进

  尽管文化属于最上层的“建筑”,对经济、政治都有极大的能动作用,经济、政治的发展也要求文化作相应跟进;但文化毕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自身的运行规律。过于急功近利,以经济、政治利益来生硬拉动文化,则不仅容易搅乱文化的步履,助长其异化,还可能拖累经济、政治的正常发展。比如,不少“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地方文化节,因其短期行为而破坏了自然与文化生态,带来可持续发展的阻力。故消解城市精神的虚热,首先必须平抑经济、政治上急功近利的情绪。

  城市精神的虚热,除经济、政治上的急功近利外,也有文化自身的浮躁因素。当前的城市精神虚热中,似乎存在着某种“唯精神论”倾向,好像一提出城市精神,城市发展就获得了“灵魂统率”、“精神支撑”,就可以迎刃解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这是一种危险的“精神”冒进,需要加以警惕和克制。

  其二、夯实理论基础,减少和避免实践的盲目性

  首先是细致梳理传统、观采民风。若从历史性角度定义,城市精神就是经历史积淀而成的城市核心传统,或城市传统的核心价值观。离开深厚的城市文化传统,城市精神就失去了自本自根的凭依。因此,提炼城市精神的前期工作之一,就是要细致地梳理城市传统,并从中归纳出核心成份。此乃酝酿、提炼、概括城市精神的必要前提。即便酝酿新的城市精神,亦必须基于传统——通过注入新时代内涵,实现传统的创造性、现代性转换。否则,所谓城市精神,就失却底蕴和凭据。既无个性,也显得可疑。遗憾的是,多数城市精神的提出过程,要么缺乏这一前期准备,要么是极为仓促、草率。像青岛那样正式成立调研组并欲全面分析历史、文化传承的理性做法,尚属个别现象。而青岛的做法,正值得参考和借鉴。从即时性角度看,城市精神的内涵,还具有对应和呼应城市传统的另一要义,即涌动于城市发展中的新时代精神,或核心的现代价值观。事实上,当前一些所谓的城市精神,仅仅基于这层含义。但即使在这一层面上酝酿、提炼、概括城市精神,也需要大量的调研工作,特别是对市民心理、行为方式的观风、采风。由于民俗、民风与城市精神有着密切关联,古代文治教化中的观、采民风方式,颇有借鉴之处。城市精神至少应该是市民共同价值观的客观反映。若不充分了解广大市民的心理需求、行为取向,何以有针对性地注入城市精神的时代内涵?又何以能提炼出足以体现市民共同价值观、并影响或引导其共同行为方式的城市精神?深圳、上海、南京等少数城市已就市民精神开展过不同范围、程度的问卷调查,甚至还在媒体上反复征集意见,进行讨论;苏州、广州也正在主要媒体上征集关于城市精神的文章和主题语词,虽客观效果还有待观察,其群众路线的方法则宜加肯定。

  其次是汲取民智,拓展并深化理论研究。由于城市精神牵涉到整个城市的信仰、追求、价值观、行为方式,还将深刻影响到各城市的发展战略(这已是当前倡导城市精神的基本意图之一),仅由城市首脑及少数智囊来提炼城市精神,似有失民意和理论基础,不当也不妥,风险亦大。建议设立专项基金或追加专项调研投入,一方面以公开招标形式聚合学术优势力量介入,一方面细化调研项目以吸引众多专家、学者参与。俟研究领域和研究气氛形成,则可充分调动民间学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扩大、深化理论基础;并通过持续的跟踪研究,对培育、弘扬城市精神的长期进程,支撑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滋润。加入WTO所带来的全球化竞争压力,使“摸石头过河”及其粗放型发展的经验模式,很难适应结构升级、内涵性发展的时代要求。既然要期待城市精神支撑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就必须夯实城市精神的理论基础,才能减少、避免实践中的盲目性、风险性。

  其三、文化经营,循序渐进

  所谓城市文化经营,笔者将其定义为:以城市政府为主体,以城市的人文生态、人文资源、共同价值观与行为方式为客体,通过自觉运用文化力来优化并涵养城市生活方式、弘扬城市精神、推进城市现代化发展的一种辅助型城市管理理论及实践。城市文化经营本质上从属于城市经营,并作为不可或失的重要内容,起着充实、完善城市经营的作用。相对于经营硬件上的城市资源、资产、资金等“有形资本”而言,文化经营的对象则集中于软件上的城市文化环境、传统、现代观念、生活方式,以及蕴涵其中的文化力等城市的“无形资本”。显然,倡导、推行(或弘扬与培育、塑造与传播)城市精神,客观上已属于城市文化经营的范畴。若能进一步从主观上具备自觉的文化经营理论与方法,相信将帮助城市首脑们从行为根源上抑止城市精神的虚热现象,以符合人文理性的方式促进城市精神的酝酿、提炼及塑造、传播进程,并最终使城市经营获得城市精神的有力支撑。

  以文化经营的方式打理城市精神,就必须遵从文化的渐进规律,循序而行。文化的正常作用,无论基于西语的culture,还是基于汉语传统的“人文化育”,都只能通过教育培养、环境熏陶等后天学习的过程使人获得身心的成长。“精神”之于城市的作用也是如此:要想支撑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就必须首先从价值观到行为方式上改变、提升市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这种“移风易俗”的方式与过程,只能是缓慢而循序渐进的,急躁不得。激进的文化运动,总是容易招致巨大的社会消极后果。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城市政府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城市文化经营的决策、管理是一个排除市民参与的封闭过程,而应在充分吸纳民意和民间智慧的开放基础上,强调城市政府应根据城市文化的实态和城市发展的内在需求,在决策、管理上发挥其积极、主动的推动、引导作用。具体以城市精神的经营为例,政府要做的工作是:通过媒体积极倡导;调动专家学者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分析、讨论、评议;发动市民献议建言、民主审定。这样,既可保证所提炼的城市精神能够准确地体现城市的核心价值观,又便于在代表广泛民意的合法性基础上,使新的城市精神潜移默化地渗透于广大市民的行为方式。如果新的城市精神足以内化为城市的生活哲学(包括政府的城市经营理念),外化为市民的共同行为方式(包括政府的决策管理方式),那就能吻合城市的文化实态、揭示城市的内在气质、张扬城市的个性形象,就能提供城市定位的人文基调,就能坚实地支撑城市经营及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并最终体现为政府成功经营城市精神的显著成功标志。

(作者单位:杭州市委党校 中国计量学院)

 

 
 

2013-10-13 16:57:53 - http://www.ems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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