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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管理中加强环境管理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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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管理中加强环境管理与创新

杨汝坤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加强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当前,环保部门应怎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和总体部署,以环保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创新水平?本报今日特刊发青海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的文章,以飨读者。

环境管理与创新是社会管理与创新重要内容

■阅读提示

环境管理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社会管理问题,加强环境保护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手段,环境管理与创新是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题中之义、重要内容。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实践活动,要形成和保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就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管理。在现代社会,社会管理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等。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环境安全是社会公平与稳定的重要保障。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人与环境关系失调、社会关系失调。环境问题不单纯是生产力问题,而且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究其本质是社会问题,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4个环节。因此,环境管理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管理问题。加强环境保护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手段,环境管理与创新是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题中之义、重要内容。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环境保护作为重大的民生,是最长远、可持续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根本福祉。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对干净的水、清洁的空气、优美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社会矛盾进入多发、高发态势,群众环境信访居高不下,环境污染纠纷已成为导致社会不稳定的新诱因。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环保为民、环境优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努力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优美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环境管理是一个综合的概念,除了要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状况外,还要系统地考虑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口和文化等社会需求。这要求我们既要集中力量解决当前与广大群众利益联系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又要把长远发展的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程统筹规划;既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尽快解决短期内能够见效的环境问题,又要稳扎稳打,逐步解决长期影响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对此,环保工作需要在社会管理与创新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困难、求得新发展上进行积极探索,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潜在隐患,努力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协调相融合,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片蓝天、一汪清水、一方净土,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优美环境中生产生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环境管理与创新面临的形势

■阅读提示

青海省环境污染正在从常规污染向非常规污染、有毒有害污染转化,从浅层次向深层次的环境问题演变。环境污染范围在扩大,污染程度在加重,污染风险在加剧,污染危害在加大,治理难度在增加。

当前,青海省加强环境管理与创新、推动社会管理与创新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竣,任务尤为艰巨。青海省环境污染正在从常规污染向非常规污染、有毒有害污染转化,从浅层次向深层次的环境问题演变。老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环境污染范围在扩大,污染程度在加重,污染风险在加剧,污染危害在加大,治理难度在增加。“十二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青海省正步入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民生不断改善的关键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境形势总体呈现“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的特点。

一是进入矛盾的凸显期。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集中出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凸显。青海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要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000亿元。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是全省经济社会大转型、大投入、大调整、大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很多项目要上马,污染物排放量必然会相应增加,在经济结构偏重、发展方式正处在加快转变、转型时期,环境压力有增无减。

二是进入污染事故的多发期。据“十一五”期间的统计,青海省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达1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海东地区油毡厂污染、海西州青海金瑞矿业污染和庆化集团乌兰焦化煤粉尘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既污染了环境、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又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和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特别是一些重化工项目上马,这种趋势会有所增强。

三是进入各种利益团体的冲撞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环境维权和要求提高生产生活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加之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一些累积矛盾不断出现,环境信访和群体事件逐年上升。2010年,仅西宁市环境信访事项就达1754件,如甘河工业园区村企矛盾纠纷加剧导致的群殴事件、海北州西海火电厂污染导致的群体事件等,这些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社会反响很大。

在环境容量相对有限、环境风险不断加大、环境问题日趋复杂的压力下,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难题,需要智慧、胆略和谋略,更需要站在社会管理的高度,用新的理念深化对环境管理的认识,用新的视野把握环境管理的内涵,用新的实践推动环境管理的创新,切实推动环境问题根本解决。

加强环境管理与创新的总体思考

■阅读提示

要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坚持总量减排与结构调整统一;坚持严把源头与强化整治并重;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坚持保护环境与维护民生一致。

青海省加强环境管理与创新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会精神,按照最大限度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环境管理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问题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在工作中注意把握5条原则:一要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牢固树立“发展为要、环境优先”的理念,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同时部署。绝不能重蹈“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覆辙,切实做到经济建设、社会管理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收效,促进优化发展。二要坚持总量减排与结构调整相统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性工程,是国家下达的刚性任务,而产业结构调整又是优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两者统一于科学发展,目标一致、互为补充。环保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经济调控,在优化地区产业结构布局中发挥社会管理的杠杆作用,科学推进结构、工程和管理减排,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严把源头与强化整治并重。严把源头与强化整治都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并行则快、悖行则慢。无论当前还是长远,都要按照控制新污染、治理老污染、削减总污染的要求,通过战略规划环评优化生产力布局,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加快优势产业发展,严控“两高一资”、强化“三个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城市污染源整治、农村污染源整治),减少污染负荷,腾出环境容量,拓展发展空间。四要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从青海省情特点出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统筹考虑区域环境资源状况和生产力水平,明确不同功能区域开发强度和环境准入门槛,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使经济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避免生态破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五要坚持保护环境与维护民生一致。环境保护关系经济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和谐稳定。只有把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富民惠民的实际举措,把环保民生工程作为提高幸福指数的关键抓手来抓,才能使环境保护成为维护民生的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原则,加强环境管理必须实现5个转变。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环境管理向更加重视环境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环境管理“一手软”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二是在管理主体上,要从重部门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环境共同治理转变,既要发挥部门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环境管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实现环境管理向全面综合治理转变。三是在管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环境管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方式、协商方式、服务方式,尽可能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环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在管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使环境管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环境问题导致的社会矛盾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五是在管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环境管理手段单一的局面,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环境管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环境管理与创新要抓好的重点工作

■阅读提示‘

要围绕环境应急管理,着力在“维安”上求突破;围绕环境信访调处,着力在“解怨”上求突破;围绕环境执法监管,着力在“治污”上求突破;围绕工作作风转变,着力在“提效”上求突破。

当前和今后,要紧紧围绕环境应急管理、信访调处、执法监管和作风转变,在维安、解怨、治污、提效上务求重点突破,推动全局工作,实现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围绕环境应急管理,着力在“维安”上求突破。一要把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作为环境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从源头控制、情报信息、处置预案、舆情导控、保障建设和联动协作等环节入手,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抓紧建立综合性应急指挥平台、构建实战化应急指挥体系,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严格环评审批,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二要深化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重金属排放企业、化工石化和尾矿库、危险废物等环境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三要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紧紧抓住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演练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各部位全覆盖,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突出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管用、有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四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将其摆在环境应急管理的首要位置。事件发生后,各级环保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政府提出发布信息的建议、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政府提出处置建议,最大程度地减轻影响和危害。

围绕环境信访调处,着力在“解怨”上求突破。近年来,全省环境信访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着眼于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访管理办法(试行)》、《信访职责和办理程序》等,健全了信访案件登记、受理、督办程序,使环境信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但是,还有不少薄弱环节亟待进一步加强:一要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渠道畅通、矛盾就地解决、群众就地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领导接待日、接访、办信、办案、包案、信息预测预报等制度,切实做好顺气、解结、纳言、化怨的工作,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二要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创新社情民意表达方式,采取媒体对话、网民交流、设立信箱、公开电话、组织听证等多种形式,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进行交流沟通,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三要健全情绪疏导机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遇到的环境问题,把情绪疏导与群众诉求表达、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吸纳民意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经常性的交流沟通和平等性的对话协商,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网络环境舆情,让群众感到被重视、被尊重、被理解。四要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变被动为主动,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要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善于运用教育、对话、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矛盾冲突,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安全的统一。

围绕环境执法监管,着力在“治污”上求突破。一要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对列入国家和省挂牌督办的企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排污、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要以强化污染减排设施监管为重点,着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三要以自动监控手段为支撑,充分发挥其在减排中的作用。对重点排污企业或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必须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四要加强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各地环保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新增污染企业名单,在现有在线监控设施基础上做好新增监测因子设施安装和升级改造工作,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围绕工作作风转变,着力在“提效”上求突破。近年来,省环保厅不断强化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制定了20余项工作制度,明确制度执行责任主体和目标要求,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增强,廉洁文明的执法风气逐渐形成,政风行风进一步改善,提升了环保为民的整体服务水平。但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时,执行力仍不强,工作节奏缓慢,推诿扯皮、延办、迟办、拖沓、漏办情况时有发生。环保系统在全省行风排序靠后的状况依然没有根本扭转,加强和改进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作风建设。要大力弘扬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的作风,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真正把环保部门建成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的部门。二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专项行动,办一批基层和群众急需解决的实事,做到措施不落实不脱钩,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三要提高工作效率。要结合“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当前重点任务,立足环保部门职责,建立服务产业发展和项目实施专项工作制度,尽最大可能为地方和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跟踪落实,亲自推动解决。环保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在加强环境管理及创新中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以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赢得群众满意。

作者系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01-19 21:37:15 - http://www.ems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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