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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陕西省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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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陕西省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
    论文摘要:促进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的有效途径。作为中西部欠发达省份的陕西省应根据近年来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结合区域特点,从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两方面入手,有重点地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同时还要注意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论文关键词: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城镇化;土地规模经营;农村社会保障
  现阶段促进农民增收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陕西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尤其需要做好这项工作。陕西省是一个传统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近年来,虽然全省农民收入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但是,陕西省农民收入仍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人达到4140元,陕西省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3.89%,陕西省农民增收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目前陕西省农民的收入结构存在两个特点:“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当前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07年,仍占农民收入的一半以上。二是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重要性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到2007年,农民收入的1/3以上为劳动报酬收入。”显然,农民收入的来源发生了变化,由过去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劳动报酬性收人为主。另外,在农民收入的总体结构中,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仍然无法成为主要部分,还处于补充的地位。近年来,农业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明显减弱,非农产业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因此,要提高农民收入,一方面仍要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另一方面还要把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放在重要地位,要从解决农村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人手,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多管齐下,促进农民增收。
  一、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人中的重要性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工资性收入主要为农民在外打工的收入。近年来,陕西省农民在土地上进行物质投入和劳动投入所获得收人的增幅小于工资性收人的增幅。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拉动力。
  (一)组织劳务输出
  陕西省很多地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民增收渠道少,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途径应该得到高度重视。劳务输出是一种区域间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方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通过劳务输出得到开发利用,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增加全社会的财富。近年来,陕西省劳务输出的规模日益扩大,劳务输出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渠道。“1996-2004年问,陕西省劳务输出人数从110万发展到338万,增加了2倍。其中,省外劳务人员由70万增加到201万。8年间劳务收入由20亿元增加到149亿元,增加了6.45倍。”近年来,陕西省劳务输出规模还在快速稳定扩大,输出人数逐年增加,输出渠道逐渐多元化,劳务输出产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一定挑战。
  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促进劳务输出方面需要花大力气。基层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引导和服务,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创业,采取措施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基层政府要尽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便利。政府可以与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用工单位进行联系,开拓就业市场。一度出现的“民工荒”本质上是“技工荒”,因此,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陕西省的凤翔县把组织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全县常年在外务工的人员达13万,占农业人口的近30%,每年劳务输出收入将近8亿元,对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40%以上。2007年,凤翔县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劳动就业管理局,专门负责劳务输出产业开发,并将劳务输出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每年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劳务输出定任务、定名额、定时限。经过努力,凤翔劳务技工品牌已享誉全国。此外,陕西省在劳务输出中还创造了“米脂女子家政”、“蓝田厨师”、“杨凌农科”、“宝鸡技工”、“岐山火补”等劳务品牌,提高了劳务输出的质量,促进了农民增收。这些经验都值得总结和借鉴。

  (二)推进城镇化
  城镇化过程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和信息化社会转变的过程,推进城镇化进程可以妥善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农村人口与耕地之间的矛盾,为城镇待业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的文明进步。城镇化可以拉动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内需不足、劳动生产率低的问题,带动经济发展。农村城镇化还可以推动乡村工业的集聚发展和结构升级,为农业的集约化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创造条件。
  陕西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长期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使该省农村大部分地区城镇化水平偏低,无法形成生产要素集聚效应,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或流动于城乡之间,劳动生产率无法提高,农民收入难以增加。城镇化、工业化水平较低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足,农民购买力偏低,而这又势必会导致内需不足,进一步影响城镇化进程,形成恶性循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2009年,陕西省“在对关中300个镇和陕南、陕北各50个镇进行扶持的基础上,从中再选择县城以外的107个建制镇给予更大支持”。这批重点镇的建设既是增加投资的主要手段,又是拉动消费的重要途径。这些小城镇将成为全省城镇体系架构的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点,将为推动县域经济转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挥作用。
  2010年,陕西省还将由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制订相关政策,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对农民工在中小城镇落户、在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一系列问题予以规定。这些举措将推动陕西省城镇化进程。
  (三)发展农村中小企业
  我国工业化正处于发展阶段的中期,而农村工业化还徘徊在发展初级阶段,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可以把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农民进入农村中小企业务工,从农村中小企业获取稳定的收入已成为农村家庭重要经济来源。农村中小企业源自农业,植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民,与农业、农村、农民有着紧密的联系,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便捷、最有效、最稳定的渠道。近年来,陕西省以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在吸引中小企业创业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向城镇集中发展,农村非农人口向城镇转移,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要选择那些适合农村实际、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予以扶持。这些企业以农村大量初级农产品为原料,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投资相对较少,经营灵活,可以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与大型企业相比,农村中小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发展的基础较差,需要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政府要对农村中小企业正确引导、积极扶持,鼓励它们做大做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政府职能的界限。如果政府对企业放任不管,不为其提供创业指导,农村中小企业将难以发展。但政府如果以支持的名义对企业干预过多,又会造成政企不分甚至官商勾结,阻碍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正确处理政府和中小企业的关系,就应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同时,政府要为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企业一视同仁,打破龙头企业的行业垄断,取消其特权地位。

时代人物智库   2014-10-23 09:51:41 作者:http://www.ems86.com/ 来源: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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