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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我国自主品牌发展的原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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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我国自主品牌发展的原因与对策
刘日红
[内容提示]:品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我国自主品牌发展滞后,从企业主体看,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体制转轨相对滞后,并未形成有效的自主创新主体。我国市场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品牌作为规模经济扩张的空间。同时国家战略层面缺少政策支持,社会消费水平低等原因,也使得自主品牌培育和成长缺少激励机制。培育和壮大自主品牌,关键要使企业成为真正的自主创新主体,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创新体系,改善市场流通环境,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创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外部制度环境。
[关键词]:自主品牌;创新;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主品牌发展取得重要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品牌在带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方面作用仍不显著,与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很不适应。我国自主品牌发展相对滞后,既有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外在因素限制,也有深刻的体制、政策障碍。

一、制约自主品牌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主体原因
企业是创造品牌的主体。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品牌和企业形象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自主创新是形成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源泉,品牌则是展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以“引进来”为主的市场换技术模式,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使我国制造业迅速壮大,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工业品生产和出口国。产业发展实践表明,市场换技术模式对于后发展国家迅速形成技术积累、实现经济赶超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市场换技术并不一定必然带来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就是一个明显例子。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5年中国汽车销售国外品牌占据75%以上市场份额,本土品牌所占份额还不到25%。
  从国际发展经验看,发展中国家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之间存在互补效应和替代效应。一方面,企业通过购买国外现成技术而减少自身技术创造和研发投入,必然形成替代效应;另一方面,任何先进技术购买必然也带来技术消化吸收,因此也呈现出互补效应。但是就一国产业技术政策目标而言,技术引进的最终目的是技术创新。日韩两国的经验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日韩工业起步时期技术几乎全部依靠引进,但是在引进过程中本国企业普遍在学习外国技术的基础上进行自主的产品和工业开发。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日本在技术引进过程中,购买交钥匙工程和成套系统的情况不多,合资生产外国产品和引进外国独资企业的情况几乎没有。韩国因为在开始发展的时候技术能力水平更低,所以存在比日本更多的组装外国产品和引进全套生产线的情况,但是对外资采取了严格限制政策。但是日韩成功实现了从技术引进到自主创新的成功转型。
日韩模式和中国模式究竟存在什么区别呢?理论上说,企业技术能力来源于自主技术研发实践,这种实践过程必然要学习、借鉴和吸收外来技术知识,也就是说自主创新的过程并不是封闭式的、而是开放式的。这一点日、韩和我国是相同的。但是自主创新与技术依赖的重要区别是,自主创新必须依靠企业自身去确定产品概念、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并实现商业化,从这个过程中产生、发展出来的技术能力不仅是进一步吸收外来技术知识的最有效途径,而且最关键的是形成了企业内生技术能力。一旦通过技术研发的实践不断提高技术能力,企业就能够获得在产品和服务市场的竞争力,从而保持组织的生命力和对技术学习的自主权,实现在技术结构和产业结构上的爬升,在全球价值链的收入分配中获得更多利益。因此,外国企业技术能力不是本国的技术能力,也不会因为外国企业在国内设立研发中心就变成本国技术能力。企业的技术能力只能在自主研发过程中形成。日、韩之所以取得成功,就是它们能够将引进的技术转化为自主的技术能力,并通过不断创新,最终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但是我国在确立了通过引进外国资金和技术发展现代工业体系的时候,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内部体制条件与日本、韩国相比有很大不同。
首先,新技术形态发生了质的转变,增加了后进国家利用学习效应实现技术赶超的难度。20世纪80年代以前,制造技术基本以机械工艺为主,后进国家可以通过拆卸样品,利用反向测试和模仿,掌握先进制造技术。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信息技术加快发展,技术扩散出现了不利于后进国家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现代先进技术本身的高智能和海量信息特征,使其不容易扩散和模仿,发展中国家企业即使掌握技术的物质形态,仍不能掌握技术开发的基本原理。现代技术生命周期大大缩短,技术引进市场开发风险性越来越大,在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更新条件下,引进技术往往是发达国家将要淘汰的技术,进入产品周期将更加短暂。采用这种方式引进技术,将使发展中国家沦为发达国家零部件组装基地。另外
跨国公司为了占有市场,往往在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发展中国家根本没有机会来利用引进技术开发市场。
其次,随着中国市场不断扩大开放,要求外资向中国转移技术的环境约束力在降低。由于长期充当生产现成产品(曾经大量因循苏联东欧国家设计)的工厂,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进入改革开放之初,普遍存在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为了满足技术升级和调整工业产品结构的需要,中国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开始通过引进国外资本和技术对工业进行技术改造。但是在实践发展过程中,跨国企业对华战略意图与我国的政策意图并不完全吻合。在进入中国市场的初期阶段,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动机主要是看重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资源、政策优惠以及市场潜力。由于中国当时的投资环境特别是政策、法规等软环境还不健全,外商对在中国投资经营的规则、文化、办事方式不太熟悉,对中国市场投资的前景及整体风险把握不定,因此选择了小规模试探性投资战略,而建立合资企业是首选的投资方式。它不仅能利用中方的投资,避免外商单方投资所需的巨额资金,还可以发挥中方熟悉当地法规、办事方式、文化及人际关系的优势,弥补这方面的不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中国融入世界经济步伐的加快,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规则、惯例越来越接轨,外商在华投资开始从进入初期的小规模试探性投资转变为大规模的系统化投资。伴随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的上述变化,对在华子公司控制权和收益权的需求大大强化,而合资企业由于谈判成本攀升及内部冲突,不如直接以独资方式经营更能体现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因此近年来外商在华独资企业迅速增加,除新设外资企业中外商独资比例大幅度提高外,通过收购和兼并方式直接成立独资公司或至少达到绝对控股,正在成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新动向。另外,原来一些合资企业的外方也通过增资扩股、并购等方式,掌握了合资企业的控制权,甚至将原来的合资企业变为独资企业。由于技术是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所以任何企业都不会轻易将自己的技术转让给竞争对手。从实践上说,以技术优势控制当地的竞争对手已经成为跨国公司争夺中国市场的基本战略。按照核心竞争力理论,随着中国越来越与世界接轨,外方在合资过程中对本地化知识的学习、积累越来越多或越来越容易,对中方的依赖性减弱,而中方对外方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和模仿比较困难,对外方的依赖性增强。外资通过整合研发、生产、销售资源,完全可以实现“黑箱化”经营,本土企业逐渐被边缘化,并逐渐丧失自主响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技术能力。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在追求GDP快速增长的驱动下,没有或者不愿意强调自主技术学习和创新。比如2004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为1.44%,而发达国家普遍在3%以上。这种重引进、轻转化的结果是,虽然20多年来中国企业大量引进外国技术,并且确实改变了中国工业的产品结构和装备水平,但普遍依赖购买现成技术,而缺乏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改进。没有自主技术能力,也就从根本上丧失了培育自主品牌的基本前提。
  第三,中国产学研分家的工业研发体制,限制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中国工业研发体制的基本特点是生产与研发分离,在这个体制下,企业仅仅是隶属于各级政府和各个行政部门的生产工厂,并没有真正的研发活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在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科研机构的企业只占到23.4%,而且自2000年以来这一比例还呈现出下降势头(2000年为28.5%、2001年为25.3%、2002年为28.8%),只有50%的企业有科技活动。目前世界研究开发的80%、技术创新的70%、技术转移的60%在世界500强企业内进行,而我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机械技术80%以上依赖进口。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重仅为1%,比世界500强低2个百分点。由于我国科研与企业实行分家的体制模式,造成企业科研人员严重不足。2004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从事科技活动的有144.9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84.2万人,平均每家企业拥有科学家和工程师仅有4人左右。另据统计,2004年我国每万名从业人员中从事研发活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数量仅为10人,远远低于加拿大的61人、法国的71人、德国的67人、日本的97人、韩国的52人、英国的55人、美国的86人和俄罗斯的78人。与企业分离的科研机构分为三类: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学院系统,以教育为主兼作基础研究的大学,隶属于各个工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科研机构。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没有市场关系,有关技术研发的关系由行政部门通过计划进行协调。此外,传统体制不承认组织特定或专属的知识产权,开发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决策和资金投入由行政机关承担,其成果也是通过行政机关的协调无偿使用。企业技术创新有一定路径依赖,它是以整个社会技术存量为基础的。我国现行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带来两个不良影响,一是基础研究成果过少,基础研究供给相对技术创新需求严重不足。2004年我国基础研究支出占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仅为6%。二是基础研究对技术创新供给还存在无效性和脱节性,导致大量科研成果不能应用于企业。
当然,自主创新并不完全等同于自主品牌,从企业经营角度看,两者分属于不同的发展战略。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树立品牌就意味着企业要具备核心竞争力,能够提供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因此品牌又是企业竞争能力和差别化生产在市场终端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自主品牌建设必须依赖于自主创新,这是品牌形成和成长的基础。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宏观政策导向和体制因素限制,我国企业在向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转化过程中,利用资源和要素禀赋优势,通过加工组装模式参与国际分工,并由此发展出成套的加工组装工业体系,但如果没有自主战略选择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工组装并不必然带来自主技术能力,这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发展自主品牌的战略基础。
(二)市场环境原因
市场竞争机制不充分。一是各类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还存在政策限制。我国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30%,在一些一般性竞争领域,更是超过了70%。但是从建立统一开放的竞争大市场而言,民营企业发展仍然存在准入限制、融资难、资产保护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民营企业仍然无法和国有企业在同一平台上竞争。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不同程度存在,排斥外来产品和外来品牌,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限制了国内市场的充分竞争和企业品牌扩张。根据商务部统计,为了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自2004年以来开始清理地区封锁性规定,1年多时间内就清理文件34万份,废止了255份、修改36份。而这些仅仅是清理工作的开始,由此可以看出地区封锁的严重程度。
市场流通体系不够完善。品牌大国也都是流通产业大国。这是因为生产阶段只能提供品牌基本的物质和服务载体,但是产品和企业要成为品牌,必须在市场流通过程中形成。流通业效率越高,品牌企业市场扩张速度越快,品牌成长的空间也就越大。1978年以来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但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重生产、轻流通问题。目前我国流通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为8%,而发达国家普遍在15%以上。从我国流通产业的企业规模结构看,企业数量虽多,但规模偏小,中小企业仍是流通业的主体,单体分散经营的流通主体仍占较高比重。目前,在全国1700多万个流通主体中,有93%为单体经营的个体商户;规模以上流通企业比重仅为1%;销售额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业仅有200多家,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仅有10余家。流通现代化水平也比较低,以满足初级交易为主的传统经营方式与业态形式大量存在,以零售业为例,百货业仍是我国零售的主导业态,销售总量占零售业的53%。1另外流通效率也明显偏低,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6.7%。日本1997年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为9.6%,美国2000年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0.1%。我国流通产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抑制品牌扩张的瓶颈,影响了国民经济整体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三)政策导向原因
品牌战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国家战略。世界主要国家都有完整的品牌战略思路和支持政策体系。美国政府的主要做法是通过财税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科研创新,以技术进步带动品牌发展。日本2003年出台了“日本品牌”战略,提出通过知识创新、发展先进制造业等手段,将日本塑造成高品质、高美誉度的国家品牌。韩国采取分类指导方式,实行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积极鼓励民族品牌发展。我国品牌建设工作由于起步晚,发展慢,尚未形成统一有效、覆盖全国的品牌战略工作机制和支持政策体系。
改革开放后我国关于自主品牌发展的指导思想最早是由邓小平提出来的。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我们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提出:“国家制定名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联合,争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国际名牌产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等内容。总的来看,我国政府对于支持自主品牌发展的方向是明确的,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已经成为转变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有关自主品牌发展仍然没有形成清晰可行的战略导向,有关自主品牌的思想,主要还停留在理论和号召阶段,自主品牌作为一种国家战略行为尚没有进入实质运作程序,由于缺少宏观战略导向定位,各行各业对建立自主品牌仍然缺少热情和积极性。
自主品牌战略推进机制亟待完善。一是品牌战略工作机制没有建立。培育自主品牌是一个系统性工作。目前我国尚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品牌战略推进机制。2005年商务部牵头成立了由发改委、财政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八部委组成的自主品牌战略部际协调机制,但形成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还需要时间,很多工作还在摸索阶段。二是品牌评价体系混乱。到目前为止,国家级品牌认证主要有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授权的中国驰名商标认证,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中国名牌产品认证和商务部重点培育与发展的出口名牌认证。一些地方政府也有各自的评价系统。除此之外,大量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也参与品牌评价和排序。三是行政干预力度过大。品牌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名牌是需要消费者最终认同的。市场中介机构可以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品牌排序,借以增强品牌的知名度、信誉度和忠诚度,推动某些品牌地位的巩固和进一步提升。目前一部分市场中介机构开始参与到品牌战略推进工作中。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这些中介机构本身的资质存在相当大的市场不认同性,突出表现就是这些市场中介机构要么是政府某些工作部门的职能直接延伸,要么是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能力,所推出的认定结果容易被一些认定对象所左右。一些行业协会,应该是市场中介组织,但是却经常借用政府部门的力量,甚至直接以政府部门的名义行文办事。以行政方式取代消费者判断和认同,所推出的品牌生命力也不会长久。
政策支持体系不够完备。上海、广东等地自提出品牌带动战略以来,已经出台了不少政策,从金融、财税、检验检疫、出国参展、科技研发等多环节对自主品牌创牌企业给予支持,目前收到了良好效果。在国家层面,目前关于品牌战略的政策文件有商务部等八部委2005年发布的《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品牌发展战略思路和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但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政策支持主要局限于流通和出口环节,缺少从产业、技术层面的政策支持;促进品牌发展的手段主要依赖资金扶持,没有形成集研发、制造、营销为一体的政策支持体系;政策支持的力度弱、规模小,难以形成经济效果等。建立完善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必须统筹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财政、金融、流通、对外贸易等多个环节,发挥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目前在这方面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四)社会文化原因
品牌,不仅是企业产品的名称或符号,也代表着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价值认知。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必须具备成熟的社会文化氛围。消费观念、消费水平和消费文化对品牌发展有强烈的导向作用。我国消费水平还没有达到品牌消费阶段。上海明略市场策划有限公司一项关于消费者特征对品牌偏好的影响报告认为,中国消费者总体品牌偏好倾向于外国品牌,而且个人收入越高,对国外品牌喜欢程度越高。在不同行业和商品之间,消费者品牌倾向有一定差异。在一些地域偏好性较强的行业中,如食品、烟酒等日常消费品选择方面,国产化选择较多。但在个性化需求比较强、产品相对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上,如通讯、化妆品等,则国外品牌占绝对上风。
国外品牌主导我国消费市场所带来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国外品牌占据了价值链条的关键部分,拿走了主要商业利润。另一方面,国外品牌通过占有中国市场,品牌本身所承载的文化价值观念也得以进入消费渠道,国外品牌实际上扮演了重塑中国消费文化的角色。这样中国消费者消费国外品牌,不仅表现在对国外品牌高质量和高美誉度的肯定,还表现在消费偏好、消费行为往往形成一种占主流模式的价值观念。这种消费观念形成后,就构成了一种隐性壁垒,自主品牌要想突破这道壁垒就十分困难。比如我国不少商品“起洋名”,采取曲线救国方式等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总的来看,目前我国民族消费观念的缺失是相当严重的。从媒体导向到消费者偏好,都还没有形成民族文化特色的消费标准和消费认知,民族品牌意识淡漠,不仅消费者不认自主品牌,连锁商店也不愿意销售自主品牌,甚至出现个别连锁店排斥民族品牌进店等现象。
造成目前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引进来大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本身就意味着国外品牌先天性地居于优势地位。在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和商品没有达到和国外实力和技术水平相抗衡之前,必然会在我国社会消费导向上造成国外品牌占优势的情况。从韩国、日本等东亚国家经济发展情况看,随着本国经济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消费偏好也会逐渐转向自主品牌,并最终在本国市场形成自主品牌占主导局面。我国家电行业从外国品牌占主导到目前自主品牌占主导也说明了这个道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企业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差,长期以来“国货”就是质次价低的代名词,因此消费者偏爱外国品牌也有其客观原因。要彻底扭转这个现象,重新塑造自主品牌和民族文化消费观,需要一个长期过程。

二、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尽快出台国家自主品牌发展战略
抓住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和全球产业转移向高端化转变机遇,密切结合我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尽快以国务院名义颁布实施我国“品牌战略”。要明确我国“品牌战略”的目标,就是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进自主创新和转变增长方式的载体,通过发展自主品牌,提高自主品牌国内外市场份额,加速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低端地位,提高国民经济和商务发展的经济效益。我国实施品牌战略的基本思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以提升传统制造业为基础、以新兴产业为突破口,坚持多元化的产业导向,传统优势产业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技术创新,尽快形成规模效益,争创名优名牌;高新技术产业要利用各国起点近,技术差异相对较小特点,加大研发力度,抢占产业制高点,争创世界名牌;老字号产业要加快改造步伐,通过注入现代技术、经营观念和营销模式,盘活优势资源,继续做大做强;加工贸易产业要在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同时,致力于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尽快实现由贴牌生产到创建自主品牌的转型升级。
(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实施品牌战略,必须构建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通过全社会创新能力的提高,来推动自主品牌建设。当前一是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要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高效利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支持社会研发和生产。三是加强军民科技资源的集成,实现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产品设计制造到技术和产品采购的有机结合,加快军用技术民用化进程,带动高新技术研发和创牌。四是促进中央与地方的科技力量有机结合,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在生产水平高、配套条件好、技术优势突出的地区形成品牌集群,并优化升级为区域品牌。五是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为制造品牌做强做大提供后台支持,并逐步形成有我国特色的独具优势的服务品牌。
(三)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科研队伍和科技研发机构;加快现有技术研发机构和服务机构企业化改制,鼓励企业通过出资、并购等形式,将研发机构直接吸纳为企业技术创新机构;改革现有技术研发体系,将国家和主导的科技研发活动向社会企业开放,鼓励企业参加国家高新技术攻关项目,推进科技研发社会化、市场化进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和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加速技术创新成果扩散。抓紧完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财税政策,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制定重点自主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促进目录企业建立新型技术创新框架,在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计划中,重点予以支持。设立研发和品牌风险基金,引导企业通过培育市场和引导消费,在国际国内市场确立自主品牌,减少由于研发和设计带来的风险。归口品牌奖励制度,设立品牌奖励基金,每年对品牌经营成绩显著的企业,按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鼓励企业创新。企业内部也要建立长效奖励机制,要以制度保证为品牌创建和名牌商标的树立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和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四)改善自主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
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以便捷高效的现代流通网络为载体,通过产品、货物实现区域间自由流动,加速自主品牌产品向城乡消费市场延伸,扩大品牌商品消费空间,增加自主品牌商品市场占有率。消除国内流通领域中对国内品牌的歧视性待遇,规范供货商和零售商交易关系,尽快形成品牌企业参与市场流通政策标准,优先鼓励自主品牌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网络。鼓励以国内知名品牌和企业为龙头的企业兼并和联合,通过重组实现做大做强。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列为打假扶优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打击假冒名牌等侵权行为,为发展名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加强保护知识产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要求,也是培育发展自主品牌的需要。今后,要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坚决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为重点自主品牌企业优先办理专利确权、专利合同备案、专利广告出证、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等审核、审查事项。对获得国外注册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科技兴贸专项资金资助。调整完善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国企业收购我国企业后,必须沿用原有商标和品牌,防止在并购过程中传统品牌资产流失。加强知识产权谈判,完善技术贸易相关政策,限制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等行为,积极引导国内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搞好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工作,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遏止我国知名商标屡遭抢注现象的发生,保护我国企业正当权益。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修改完善《商标法》,由严格的注册制度转为以注册为主,兼顾“使用在先”原则,以制止恶意抢注现象。
(六)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实施品牌战略和自主品牌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争创名牌、发展名牌、保护名牌的舆论氛围,鼓励消费者消费自主品牌。积极宣传民族文化优势和民族文化特色,培养中国特色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以提高民族文化凝聚力为核心,提高全社会对自主品牌的自信心和自豪感,遏制消费盲目崇洋现象。提高自主品牌消费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建立自主品牌消费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宣传各级政府培育自主品牌的政策措施,提供及时准确的国际国内市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组建新的消费者压力集团,一方面督促政府制定和颁布各种有关规范企业营销活动的立法,另一方面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思想,要求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实现长期利润最大化,还要考虑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遵循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鼓励企业开展民族文化特色的消费产品研发,提高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商业塑造能力,形成文化品牌消费。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编:《2005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版。

 

2013-03-08 11:54:32 - http://www.ems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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