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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意识形态功能视域下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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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的根本功能就是协调阶级的特殊利益与社会的普遍利益,在共产党执政以后就要突出阶级利益与普遍利益的一致性,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在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能发挥正向作用,应该加强对党外人士政治理论培训,引导他们参与意识形态理论创新,鼓励深入群众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在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示范作用。


论意识形态功能视域下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正向作用
李长林
 
党外人士是中国政治体制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尤其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当时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注意发挥他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正向作用,能够加强和完善我们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
“党外人士”的称谓在党的文献里面,最早见于产生于抗日战争时期。1940年3月6日,毛泽东在一份党内电文中,谈到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问题时,第一次提到“党外人士”的概念。毛泽东提出“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1】。解放战争时期,党内文件对采用“民主人士”,基本取代了“党外人士”。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统战部曾发函明确了“民主人士”和“党外人士”的关系,二者基本是一类群体。发函指出:“‘民主人士’是对参加人民民主运动的某些党外人士(包括有党派和无党派)的一种政治称号”【2】。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规范统一战线工作中某些常用称谓,中央取消了“民主人士”的称谓,开始大量使用“党外人士”这一概念。2005年12月中旬,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布有关通知,明确界定了“党外人士”的称谓,通知指出:“党外人士”是“特指中共党员以外的人士,是对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统称”【3】。
但是,“党外人士”这一概念在使用时难免过于宽泛,全国中共党员有9000万名,非党群众有十三亿,他们是否都属于“党外人士”?所以“党外代表人士”更为准确、更为清晰,主要指执政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则主要指在各类高等院校中担任一定职务、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的非中共党员教职员工。
意识形态领域
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给意识形态界定过概念,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把“社会意识形式”界定为“思想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4】,后来人们构建了意识形态目前的教科书式定义。“意识形态,即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5】。
毛泽东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概念,他在1957年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指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6】。
意识形态领域是意识形态方面、范畴、范围内的精神层次的概念,主要体现在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
正向作用、反向作用与偏向作用
正向作用,是指在执政党期望的方向发挥作用,包括在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理论上,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在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社会领域积极参与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利用自身特点和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反向作用,与正向作用相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行,企图挑起社会冲突、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行。
偏向作用,是指不直接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但是有不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言行,例如抵触、疏远、嘲讽、怀疑等。
二、意识形态的根本功能需要突出阶级利益的普遍性
意识形态的根本功能,“就是把某阶级的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即为维护或颠覆某种现存的利益格局的行为合法性提供合理性辩护。”【7】
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具有一切意识形态的根本功能,即把无产阶级的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协调一致。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意识形态都企图把他们所代表的的阶级利益标榜为社会的普遍利益,其实是用形式上“虚幻”的普遍利益,来掩盖其本质上的特殊利益。马克思主义把无产阶级的利益上升为人类共同利益,但这种共同利益是以旗帜鲜明地表达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利益的冲突性为前提的,这种共同利益有着科学的论证依据。
不过对于无产阶级政党而言,在表述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内容和形式时,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在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时期,为了夺取政权,必须深刻揭露资产阶级利益“普遍性”的虚伪性,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所代表的群体利益同其他剥削阶级利益的冲突性,以便帮助人民群众认清剥削阶级利益的狭隘性,更充分地动员更多的革命群体投身革命。在夺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应该在意识形态领域宣传中,逐步淡化自己所代表利益的特殊性,而明确表达自己所代表利益的普遍性,以巩固并扩大长期执政的合法性资源。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已经执政七十周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宣传中,也要坚持原则性与策略性,既不能否认意识形态存在着阶级性和不同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斗争性,也需要超越传统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抗思维,把意识形态的重点放在对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一致性的表达上。
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社会阶层逐步分化,利益诉求日益多样,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其反映的经济基础也发生巨大变化,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虽然仍占主导地位,但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占据半壁河山,传统意识形态语境中的无产阶级主体产业工人也已非社会的主要成分。因此,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执政党,在处理意识形态问题时,必须淡化代表利益的特殊性,突出代表利益的普遍性,要强调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普遍性。
党外人士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在意识形态上发挥他们的正向作用,正是意识形态根本功能在新时代的具体反映。
三、党外代表人士的特殊作用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与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密切相关,引导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向作用,不仅对我国统战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对完善我国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外代表人士有一定社会影响
党外代表人士,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知识水平较高,在自己从事的工作岗位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拥有较强议政的要求和一定的参政能力,既能够代表一定的群体利益诉求,又能通过自身地位影响这些群体,所以,党外代表人士在意识形态教育方面,能够起到影响和带动一方的作用。
党外代表人士能发挥正向作用
党外代表人士,既有国内受教育的背景,也有不少海外归来学者,理论背景多样,利益诉求多元,在对待意识形态理论方面,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方法甚至用不同的工具,进行与众不同的分析和理解,这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具有视角优势。
在以往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宣传过程中,由于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理论性较强、目标比较遥远,往往给人留下“高空冷”的感觉,“三贴近”不足,即贴近社会现实不足、贴近人民生活不足、贴近群众不足,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深入浅出的解释。党外代表人士由于自身政治身份的原因,受主流意识形态约束较少,与广大人民群众地位相同,在意识形态工作宣传中如果能用非主流语言解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能够拉近与人民群众的差距,从另外一个角度增强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因此,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意识形态宣传具有一定的感召优势。
党外代表人士有偏向方向危险
当然,党外代表人士成员复杂,思想政治素质参差不齐,受主流意识形态约束较少,容易受到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和异化,也容易出现偏向甚至反向作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就是一批高校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所起的偏向甚至反向作用引发的一次教训极其惨痛的的意识形态安全危机。
四、积极引导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发挥正向作用
虽然高校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方面可以大有可为,但是必须看到党外人士在政治认同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大多数党外人士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并不高,能发挥正向作用的毕竟是少数,即党外代表人士,为了最大限度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正向作用,必须结合高校实际,采取积极措施。
强化党外人士政治理论培训
随着当今世界不同文明交流扩大,社会各种文化思潮相互交流激荡的机会日益增多,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向作用,需要他们增强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因此,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理论培训迫在眉睫,应该提高党外人士的综合素质,使党外人士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指导下,能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世界、思考社会和分析问题。理论培训可以在校内党校开展,也可以在更高级别的省级党校进行,课程设置应针对党外人士意识形态的专业特点和学习习惯,把党外人士的意识形态教育专门化、日常化,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建设一支政治理想坚定、业务能力扎实、理论视野宽阔、思想感觉敏锐的党外人士工作队伍。
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意识形态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理论体系,必须根据时代需要不断创新。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应发挥在理论创新中的具有优势作用。在主流媒体领域给予党外人士的发声空间,相关的意识形态理论研讨会以及科研项目应该加大党外人士的参与比例,提高对其参与理论创新的重视程度。对于成果价值高的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和奖励,并将其作为典型进行宣传,从而提高党外人士参与理论创新的积极性,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灵活性和包容性,使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成为能够凝聚社会共识的精神支柱。
鼓励党外人士深入学生开展意识形态宣传
应该引导党外人士队伍经常深入实际、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了解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冲突,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需求,准确把握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思想实际,开拓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新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
培训党外人士利用新媒体技术
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新时代,新型网络媒体已经成为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向作用的主要阵地,应该提高党外人士利用网络新媒体的技术,开设网络舆情应对与引导课程,增强党派成员的网络舆论引导本领。培养一批在网络中有影响力的“大V”和舆论领袖,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与影响力在负面涉政类信息或者群体性事件信息方面做好舆论引导与平衡工作。
支持党外人士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发挥示范作用
应该引导高校党外人士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科技咨询、义诊送药、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社会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感染周围群众,让群众切身感受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大力量,使主流意识形态深入人心,能够带动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主流价值观念。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中央统战部,复西北局统战部的函,1951年6月16日
【3】中央统战部,〈关于规范使用统一战线工作中若干重要称谓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12月15日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p591
【5】辞海:哲学分册[Z].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P112
【6】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757-758
【7】陈锡喜,论意识形态的本质、功能、总体性及领域[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4(1)

项目基金:中原工学院2018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课题
“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正向作用研究”
编号:20180105
 (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10-10 16:32:43 - www.ems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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