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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突恐怖势力情报源的确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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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突恐怖势力情报源的确定问题研究
翟金鹏  反恐情报源即反恐情报的最初来源。研究反恐情报源对于认识恐怖活动的规律、特点、打击恐怖犯罪活动, 防范恐怖活动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东突情报源的确定, 笔者认为应主要考虑 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研究确定情报源的基本方 法, 研究如何确定关于东突情报信息的监测 时点, 研究如何确定防范东突 活动的重要时 间点、段以及如何确定反东突 恐怖势力的情 报源。

  一、确定情报源的基本方法与思路

  所谓研究确定情报源的基本方法, 是指有效判断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情报隐藏于何时何地的方法。

  确定恐怖主义情报源的基本方法大致有如下几种: 根据恐怖主义行为来确定; 根据具体的恐怖主义组 织类型来确定; 根据恐怖主义组织宣传、煽动、组织、指挥、吸收、教育训练、渗透、踩点、实施等 不同行为类型的外在表现形式来确定; 根据相关的高危人员来确定; 根据以公开合法形式为掩护 的各种非法活动来确定。

  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为我们如何发现寻找恐怖主义情报源提供了如下工作思路: 从人( 普通人 群) 中找人(恐怖分子、高危人员); 从事(普通 的各种社会活动) 中找事(与东突 恐怖势力 有关的各种可疑的社会活动); 从空间(各种普通 的或者特殊的地理空间) 中找人(恐怖分子、高 危人员)、找事(与东突 恐怖势力有关的各种 可疑的社会活动); 从人(貌似普通公民的人) 中 找事(其从事的不正常或可疑的活动); 从非恐怖 主义违法犯罪中找东突 恐怖势力的有关信息; 从情报交流(内部与外部) 中找东突 恐怖势 力的有关信息; 从媒体(平面、流媒体) 传播信 息中寻找东突 恐怖势力的有关信息; 从打击 其他犯罪活动中寻找、发现/东突 恐怖势力的 有关信息等等。

  二、研究如何确定关于东突情报 信息的监测时点

  确定情报信息的监测时点是情报工作的重要内 容, 其对于确定情报源亦具有特殊的意义。笔者认 为, 可以根据东突 恐怖势力经常实施恐怖活 动的地区、场所、容易遭受恐怖活动侵犯的地区、场所、目标、资金流通环节、武器流通环节、煽动 宣传环节、地下训练环节、组织招募人员环节、恐 怖分子出入境环节、高危恐怖势力嫌疑人员环节、 涉嫌恐怖活动的严重暴力犯罪、国外宣传煽动环 节、策划具体实施恐怖活动的环节等方面研究确定 情报信息的监测重点。具体来说, 重点监测点、时段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 反东突 情报信息工作监测的重点行业、机构

  东突 恐怖势力渗透、利用、准备侵犯的重 点行业、机构就是反/东突 情报信息工作监测 的重点行业、机构。东突 恐怖势力进行宗教渗 透的行业主要有新疆的各级文化教育机构、出版新 闻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是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县、 乡、镇、村的中小学校, 位于城市的大中院校, 尤 其是政治思想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存在思想教育漏 洞的大中院校; 东突 恐怖势力以政掩商0 所 利用的经济领域; 组织公民出入境的旅游中介组 织; 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 全国尤其是新疆的公共 交通运输系统; 党、政、军、政法机关。

  (二) 确定反东突 情报信息工作的重点时段

   东突恐怖势力实施或拟实施恐怖活动的重 点时段是我们确定反东突 情报信息工作重点 时段的基本依据。根据恐怖主义组织追求恐怖活动 效果的最大化、通过渲染恐怖活动增强社会公众恐 怖感的基本原则, 恐怖活动的实施时机往往选择在 一些特殊的节日庆典、大型的公众活动或者国家地 区举行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期间。另外, 国外恐怖活动猖獗时期也是我国可能突发恐怖活动 的时期。根据这一规律, 反东突 情报信息工 作的重点监测时段应该是我国传统的民族节日、新 疆维族的传统节日、特殊庆典或者大型的公共活 动、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举行时段及之前的 一定时间段。这是防范具体恐怖活动的重要时间 段。因此, 在这些特定节日、举办特殊活动之前及 持续期间的特定时间段加强情报的搜集力度, 加大 防范恐怖活动的力度尤其必要。

  (三) 确定反东突情报信息工作的重点区域

   东突 恐怖势力活动的重点区域即是反东突情报信息工作的重点监测区域。应该说/东 突0 恐怖势力活跃、恐怖分子经常出没的地方, 如新疆较为偏僻的宗教气氛较为浓厚的乡村地区不仅是/东突 恐怖势力进行宗教渗透的重点地方, 也是其蛊惑、招募人员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秘密 训练的地方, 首都、特大城市、各地尤其是新疆的 中心城市, 民族宗教敏感地区、沿海发达地区以及 其他重要目标, 境外反华势力、恐怖组织等较为集 中的有关国家和地区都属于重点监测区域。当然, 不同地方、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及其反恐机构, 应 根据各自区域特点、地缘优势和职责分工, 有的放 矢地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反恐情报工作的效能。

  (四) 确定反东突 情报信息工作的重点监 控对象

   重点监控对象分为两类: 一是我们已经掌握的东突 恐怖分子; 二是那些具有极端宗教色彩、 极易转化为恐怖分子的高危人群。

  上述四个方面仅仅是反东突 情报工作的 重点, 至于具体的情报工作细节见下述关于情报源 的分析。

  三、根据恐怖主义行为的构成 因素确定情报源

  恐怖主义行为是指行为主体基于恐怖主义的宗 旨而实施的各种暴力性活动, 以及为了直接暴力恐 怖活动的实现而实施的各种辅助行为的总称。恐怖 主义行为是一个行为系统, 它可以分为这样几个层 次: 核心行为层。核心行为是恐怖行为主体为了恐 怖宗旨的实现而针对选定对象实施的直接暴力性攻 击行动。第二行为层。第二层次的行为是指为了核 心行为的实现而进行的各种辅助行为。辅助行为包 括这样几个方面: 恐怖活动资金的筹集行为及洗钱 行为, 这是恐怖主义组织得以存在以及发动恐怖攻 击的物质基础; 制造、购买武器的行为, 这是增强 恐怖攻击效果的必要条件; 制造各种假证件的行 为, 这是跨国性恐怖攻击得以实现以及恐怖分子逃 避追捕的一个必要条件; 借助各种信息传播媒介进 行信息沟通的行为, 这是恐怖攻击指令得以传送以 及恐怖活动得以协调进行的必要条件; 收集攻击对 象相关情报的行为, 这是恐怖攻击得以成功的前提 条件之一; 招募成员并进行控制的行为; 与其他极 端组织的联络行为。

  在这一部分, 我们主要就恐怖主义组织、恐怖主义分子直接、间接实施的恐怖活动方式以及相关的辅助行为进行分析。通过这种分析, 以期为确定关于恐怖主义组织的情报源以及情报源的具体表现形式提供思路。

  (一) 核心行为的具体表现方式

  1、恐怖主义核心行为侵犯的对象。恐怖主义 在过去主要表现为暗杀、大规模的公开杀戮, 炸药 发明之后, 又出现了爆炸, 现代意义上的恐怖活动 表现为爆炸、劫机、暗杀、(武装) 袭击、绑架、 劫持人质、投放毒物等危险物质等等方式, 其中爆 炸、劫持人质占有绝对的比例。行为和行为对象是 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19世纪, 恐怖主义打击的 目标主要集中于各国的君主和高级官员, 现在由于 国家对一些重点目标的防范措施越来越严, 实施恐 怖袭击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因此恐怖主义袭击的目 标会发生新的变化。恐怖主义者大规模屠杀毫无防 卫能力、无辜的民众, 并肆无忌惮毁灭一切美好的 事物, 且规模日趋扩大, 危害后果也更加严重, 具 体来说主要针对政府防不胜防的目标, 这些目标可 能没有国家象征意义, 如医院、城市供水系统、供 电系统、能源系统、复杂公共场所(商场、影剧 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办公场所等)、公共交 通运输系统、行使中的油罐车、旅游胜地等。侵害 对象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具体怎样变化会遵循这样 一个规律: 被攻击过的防范加强的目标逐渐被放 弃, 接着转向没有防范或者不易防范或者防范薄弱 的软目标; 当新的攻击目标的防范加强时, 又会转 向那些被忽视的缺乏防范的目标。无论是什么目 标, 只要有机可乘, 只要能够造成一定的影响, 就 有可能成为被袭击对象。

  近年来我国的恐怖主义组织东突独恐怖 分子接连进行了一系列的恐怖活动, 其实现恐怖活 动的方式主要有制造爆炸、纵火、投毒、暗杀、策 划、组织骚乱、暴乱事件; 实施恐怖活动的地点主 要在境内新疆的首府乌鲁木齐、喀什、和田等市 地, 我国驻中亚、西亚的使领馆, 如哈萨克斯坦、 土耳其等地; 侵害的目标可分为: 人员对象, 如新 疆爱好和平的伊斯兰教知名人士、基层干部(包 括维族、汉族干部)、无辜的各民族群众、警察 等; 物、场所、机构, 如无辜群众的财产、公共汽 车、党政机关的办公场所等。

  根据恐怖活动的这一特点, 我国新疆整个行政区域都属于东突 恐怖势力的地理情报源, 但是具体来说, 乌鲁木齐、喀什、和田等地是重点地区。在这些地区, 党政机构, 旅游景点, 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 交通运输系统, 标志性建筑物, 城市能源、供电、供水等公共基础性设施, 文教卫生等公共教育医疗机构属于相对具体的地理情报源。在全新疆或者某些地区、县、市、乡、村等有一定知名度的少数民族爱国宗教人士、政府工作人员属于重点的人身情报源。流动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属于重点的物体情报源。由于这些对象属于恐怖活动袭击的重点对象, 因此, 围绕这些目标就会形成若干个有关东突 恐怖势力实施恐怖活动的情报信息聚集中心。所以, 充分关注这些不同的情报源并采取有效的持续的监控措施, 一方面可以增加/东突 恐怖势力实施恐怖活动的成本, 从而在客观上减少这些目标遭侵犯的机会; 另一方面可以发现相关的可疑迹象, 为挫败、控制具体的恐怖活动提供有力的情报支持。

  2、领导行为。领导行为属于恐怖主义核心行 为的范围, 因此, 我们对领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进行如下分析: 领导行为对于一个恐怖主义组织来 说应是一个集体行为, 或者说是一种合成行为。一 个完善的恐怖主义组织一般都有一个金字塔形的领 导层, 所有居于金字塔领导层范围内的领导成员的 指挥、策划行为共同构成了该恐怖主义组织的领导 行为。抽象的总体的领导行为依据领导成员在领导 层的地位不同, 领导行为可相应地分解为: 核心的 领导行为、中间层次的领导行为、低层次的领导行 为。核心的领导行为决定整个恐怖主义活动的方 向、恐怖主义组织的生存方式; 中间层次的领导行 为一是执行核心领导层的指令, 二是负责自己区域 范围内的恐怖活动的指挥、协调等工作; 低层次的 领导行为主要是直接执行来自上一层领导的指令, 同时指挥、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事项, 或者根据 组织本身的特殊的原则性的行动指令独自决定是否 进行恐怖活动。领导行为不限于对于恐怖主义活动 的直接指挥、决策行为, 它还应包括整个组织的具 体管理行为, 如武器的采购、研制计划, 恐怖资金 的管理、使用, 组织目的的宣传活动管理, 后勤管 理等等支撑恐怖主义组织生存以及顺利实施恐怖主 义活动的各项管理工作。

  正是由于恐怖组织领导的核心作用, 因此, 寻找、发现、抓获甚至击毙东突 恐怖势力领导成员就成为压缩该组织生存空间的重要行动方向。

  东突恐怖势力领导成员在国内外的活动地点周 围必会形成一个各种信息集中的情报源。所以, 采 取有效手段从不同视角发现、确定这一情报源将具 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 恐怖活动的资金流通恐怖活动的资金流通主要分为筹集资金、募集 资金、资金流转等环节。

  就恐怖资金的筹集来看, 主要有: 通过非法活 动筹集进行恐怖活动所需的资金; 通过合法的形式 赚取恐怖活动所需的资金等形式。东突独恐怖 主义组织资金的筹集方式多种多样, 既有公开的, 也有秘密的。

  恐怖活动资金的洗钱行为主要是指把违法犯罪活动所得资金经过特殊的、隐蔽的资金流动环节转化为合法资金的一种资金非法流通形式。

  资助行为。资助行为在整个恐怖主义活动中处于辅助的地位, 是恐怖主义活动顺利实施的帮助行为。资助行为既可表现为对于具体恐怖主义行动的 直接、间接物资援助, 也表现为对于恐怖主义组织活动(非直接的恐怖活动) 的直接、间接资助。

  资助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1、直接将资金提供给恐怖主义组织以公开身 份开展活动的各种慈善机构、文化教育机构等各种 与公益事业有关的机构。

  2、秘密直接向恐怖主义组织的秘密募捐网点 捐赠。

  3、国家以秘密的形式对恐怖主义组织进行资 助。国家对恐怖组织的经费支持形式多种多样: 一 是为针对敌国的恐怖组织提供训练营地、差旅费, 甚至发放薪金; 二是通过驻外使馆为恐怖分子运送 资金; 三是在某些地区为恐怖组织开设银行账户; 四是情报机构直接参与为恐怖组织提供资金的 行动。

  4、直接为恐怖主义分子提供进行恐怖活动的 便利。这种便利有时不是以货币化的现金来支付 的, 而是以物化的形式进行。例如为恐怖主义分子 提供机票、策划恐怖活动的场所、实施恐怖活动前 的住所等具体的物。

  5、以为恐怖主义分子提供教育机会的形式进 行教育、生活经费赞助, 实际上恐怖主义分子是借 学习的名义秘密策划恐怖主义活动。

  6、与恐怖主义组织开办的经营公司进行密切 的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为实际上是恐怖主义组织开 办的公司提供不正常的好处作为援助资金。

  7、把资金直接交给走私军火商, 让其为恐怖 主义组织提供军火。

  8、以其他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形式为恐怖主 义组织或个人提供经济援助的行为。

  资金是/东突 恐怖势力实施恐怖活动、进行非法宣传煽动的供给站。围绕恐怖活动资金的流转必然会形成一个特殊的资金汇集信息的情报源。

  监控金融机构发生的异常资金流动、努力寻找地下钱庄以及打击东突 恐怖势力实施的毒品犯罪与其他侵财型犯罪活动将是发现这一情报源的重要方法。

  四、根据东突恐怖势力的具体 表现形式确定相应的情报源

  (一) 东突 恐怖势力在国外进行活动的表 现形式及相应的情报源

   在国外的活动地点。东突 恐怖组织基本上 都设立在国外, 主要集中在中亚地区, 其公开活动 的据点也是在国外。东突 分子目前主要有两个 活动中心: 一个中心在西方, 主要集中在德国、意 大利, 借助西方所谓中国人权的观点来攻击中国政 府; 另一个是在中亚, 于20世纪90年代初中亚各 国独立初期局势混乱之机, 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 斯等国先后出现, 如东突厥斯坦解放阵线组 织, 曾于1994年在哈萨克斯坦注册过, 后被哈官 方取缔。因此, 中亚以及土耳其、德国、美国等国 家是东突 恐怖势力活动的重点区域, 这些国 家属于有关/东突 恐怖势力情报工作的国外地 理情报源。

  在国外的活动方式。在他们成立之初, 由于所 在国的政府持打击态度, 所以其活动一般是处于地 下状态, 但是, 随着中亚和西亚地缘政治形势的发 展变化, 这些民族分裂组织基本上由地下转为公 开, 同时采取了 境外策划、境外指挥、境外派 遣、境内实施0 的策略。以前他们主要经由阿富 汗和中亚国家渗透入境, 现在中国根据上海合作机 制与中亚国家合作, 挤压了东突 的生存空间, 使他们的策略有所改变, 通过不太引人注目的第三 国由沿海城市入境, 而且实施活动的地点不限于新 疆, 有转向内地的趋势。因此, 新疆以及沿海城市 的出入境口岸也是重要的地点情报源。

  在国外的舆论宣传形式。借助各种手段, 通过 多种渠道积极进行反华、分裂祖国的舆论宣传。近 年来, 他们设立专门的出版机构, 设立专门的电台 (原设在德国的/ 解放电台和 自由欧洲电台0 已前移到捷克和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 并在土耳 其增设了独立解放电台,近来又在与新疆接壤 的中亚国家边境设立维语电台进行民族分裂煽动), 召开各种名目的国际研讨会、举办展览和发 表公开信, 叫嚷新疆独立; 拉拢、收买、策反大陆 驻外人员和出国探亲、朝圣、留学人员, 进行情报 搜集、勾联和颠覆活动; 以探亲旅游为名, 来新疆 四处游说, 煽动群众与政府对抗, 宣传 赶走汉 人, 建立独立国家0; 用金钱收买新疆中上层知识 分子、干部和宗教人士, 藉以建立关系, 扩展分裂 势力; 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煽动宗教狂热, 以奠 定独立的群众基础 [ 1]。

  与国外反华势力的勾联形式。如中亚地区分裂 势力的总头目莫哈里索夫曾在一次核心层会议上 说: /要实现独立的目标, 没有国际的支持不行, 没有西方的支持不行, 仅有少数国家的支持也不 行。要打- 国际牌. , 使新疆问题国际化。近年 来, 他们通过内部磋商, 确立了推动国际化的策 略: 扩大在中亚、西亚等伊斯兰国家的政治影响和 生存空间, 淡化分裂活动的民族宗教色彩, 将所谓 民族宗教问题与人权问题挂钩, 把分裂活动提升为 / 民族解放运动0, 争取西方大国的支持[ 1]。为抹 掉自己的恐怖主义印记, 藏匿自己戴上的恐怖组织 的帽子, 他们要求其成员暂时不要发表过激言论, 避免所在国将其与恐怖组织联系在一起。

  由此可见, 中亚、德国、土耳其等国作为境外东突 恐怖势力活动的政治舞台, 通过公开以及其他渠道密切关注有关宣传/东突 恐怖势力的新闻媒体等媒体情报源, 可以研究东突 恐怖势力在国外的走势、国外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对其的态度以及对国内恐怖活动的影响。另外, 出国探亲、朝圣、留学的维族人员、入境探亲旅游的维族人员以及可能被恐怖势力收买、策反的国内维族的中上层知识分子、干部和宗教人士均属于敏感人员情报源。

  境外恐怖活动资金的来源形式。主要形式有: 拉登和其他恐怖势力的资助; 反华势力的暗中资 助; 贩毒收入, /东突 各组织几乎都参与了西亚 的毒品交易; 在海外开办企业; 黄金交易; 绑架、 抢劫; 强收保护费; 境内少数民族分裂分子通过在 境内开公司、办企业、经商等合法渠道, 构筑经济 基础, 筹集资金, 资助境外三股势力, 等等。

  境外东突 领导人员组成情况。东突 恐 怖组织成员主要由中亚、西亚一些极端的泛伊斯兰 主义、泛突厥主义的狂热分子组成, 如 维吾尔 人国际联盟 的首领就是哈萨克斯坦科学院一名 维吾尔研究人员, 另外还有新疆一些极端的民族分裂分子, 如东突厥斯坦解放阵线组织的核心 人物阿希尔瓦依丁曾是新疆自治区的一名高级干 部。境外/东突 人员主要由出境的一些极端宗 教分子组成, 因此, 国内尤其是新疆那些在政治、 经济、文化、教育、研究机构内具有极端宗教民族 观念的人属于重点高危人员情报源。这些人具有相 对较高的文化素质, 或者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并 在一些场合表现出极端宗教或民族情绪。

  (二) 东恐怖主义组织活动在国内的主 要表现形式及相应的情报源

   恐怖分子实施的预备恐怖活动。恐怖分子为了 在境内进行恐怖活动, 他们建立秘密训练基地, 筹 集、制造武器弹药。如, 1990年 伊斯兰改革者 党突击队在叶城县伯西热克乡一偏僻地建立了 训练恐怖分子的基地。该基地先后办了3 期训练 班, 共培训了60余名恐怖分子。除了这种比较集 中的基地外, 还有大量零散的、3至5人一组的训 练点。一些训练点同时也是武器、弹药和爆炸装置 的制造窝点。这些训练基地不仅偏僻, 而且也是极 端宗教势力比较盛行的地方。因此, 这些地方不仅 适于训练培训恐怖分子, 而且也是极端宗教分子进 行非法煽动蛊惑招募后备极端宗教分子的地点。所 以, 新疆这些较为偏僻的适于隐蔽的乡村地区就成 为有关东突 恐怖势力的地点情报源。

  境内舆论宣传形式。他们利用图书期刊、广播 电台、音像制品等造谣惑众, 把一些社会的热点、 难点问题引发、歪曲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 并上 升到有利于自己的政治高度; 利用文学作品、学术 论文和文艺演出等形式, 借题讽喻, 宣泄不满, 传 播民族分裂思想, 危害民族团结; 利用互联网传播 民族分裂思想, 不断宣扬反动观点, 腐蚀群众特别 是青少年的思想。恐怖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 利用 宗教在少数民族地区中的影响力, 在环境复杂的乡 村建立以清真寺为核心的据点, 利用宗教人员的合 法身份作掩护, 秘密发展分裂恐怖分子, 建立地下 组织, 甚至还对普通的伊斯兰群众采取强迫手段迫 使其屈服。同时, 在新疆还出现了大量的地下教经 点, 同时在内地一些省份, 如河南、宁夏等地也出 现了一些地下教经点。一些民族分裂组织、暴力恐 怖团伙为扩大组织、发展人员, 与地下教经点都保 持了密切的联系, 有的就干脆自己搞地下教经点, 以讲经论道为掩护, 同时还在点上习拳练武、学习 制造武器弹药、安装爆炸装置等的一连串暴力恐怖 技术的培训, 进行危害国家的宣传煽动和分裂破坏活动。/三股势力0 在国内借助合法宗教讲坛, 甚 至借助某种不为人知、我国政府没有对其进行定性 的宗教组织, 如/ 伊扎布特0 组织, 秘密进行反 动宣传。还有一些极端分子借助国内某些正常的文 化、教育、经济活动的舞台进行极端宗教思想的煽 动、宣传。一些敌对分裂势力、组织和分子还利用 宗教, 披着合法的外衣进行/西化0、/分化 渗 透, 他们把持的个别宗教场所已成为危害国家安全 活动的阵地。非法宗教活动形式多样、猖獗, 如 台比力克 活动不仅表现在讲经场所, 还在民间 的婚情场所出现。上述极端宗教思想的宣传形式是 东突 恐怖势力争取/民心、扩大势力、招募 后备人员的重要手段, 因此, 有关的非法极端宗教 出版物、宣传品、网络信息就成为有关东突 恐怖势力的舆情情报源。新疆、甘肃、宁夏、河南 以及其他省份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上述地区的非 法教经点、习武点属于高危地点情报源。利用国内 未定性的一些宗教组织进行非法宣传的 伊扎布 特等组织属于未定性宗教组织情报源。通过公 开或者秘密手段发现上述情报源是在意识形态领域 争夺群众阵地的重要方法。通过发现、控制、打击 这些非法活动以减少被非法蛊惑的群众特别是青少 年儿童的数量, 发现、控制高危人员并对其采取正 面的转化工作, 从而也就可以减少东突 恐怖 势力后备队伍的壮大。

  境内恐怖活动呈现交织性特点。境内/东突势力的恐怖活动不仅仅表现在由该组织单独实施方面, 而且还与新疆内外的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以及其他性质的一些犯罪团伙进行合作。通过实施犯罪制造恐怖氛围, 同时增加活动资金的来源渠道, 扩大吸收成员的方式。另外, 他们还利用境内外商务中介机构代为交接、跨国转移资金; /以商养政0、/以商掩政0; 贩毒; 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内地黑社会性质集团取得的收入; 利用其他关系接受捐助, 等等。这属于/东突 恐怖势力的关联犯罪情报源。通过打击毒品、侵财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以及资助恐怖活动的犯罪, 发现/东突恐怖势力筹集资金的渠道, 尽量减少、阻断其经济来源, 从而达到压缩、遏制其开展恐怖活动的能力。

  境内恐怖势力成员的隐藏特点。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分子利用内地一些地方对民族宗教政策把握不准和语言障碍而产生的漏洞, 常常在新疆加大打击力度时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逃往内地, 以躲避打击的锋芒。近几年来, 河南、河北、天津等地均出现了受到打击到内地逃窜隐藏的东突 分子。

  境内恐怖分子的这种隐藏特点要求内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聚集在内地城市进行非法活动的一些少数民族群体同样是有关东突 恐怖势力的重要情报源。

  出入境形式。东突 恐怖势力想尽各种办 法, 妄图利用公民正常出入境的方式进出新疆等边 境地区。如2003年4月,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办理 了一起某中介公司为 三股势力非法办理出境 服务的案件。2005年和田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组 织侦办的一起涉嫌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件, 已经发现 有三股势力 嫌疑人员利用这种渠道潜进潜出。

  此外, 东突 恐怖分子还从新疆与中亚国家接壤 的一些比较偏僻、防范力量较弱的边境地区潜入潜 出。这种现象说明, 各出入境口岸尤其是新疆的出 入境口岸是重要的关口情报源, 从事出入境业务的 中介组织属于行业情报源, 偏僻的边境沿线属于特 殊的地理情报源。加强对这些点、线、行业的控 制, 是发现、打击恐怖分子的重要途径。

  境内恐怖势力成员的组成。处于组织底层的主体是文化层次较低的具有较为强烈的极端宗教信仰的激进的普通维族群众, 中高层主要是一些具有一 定文化水平、在某些方面有一定影响的极端宗教信仰者。另外, 新疆偏僻农村的一些受到非法宗教蛊惑的普通信教群众, 在学校里接受过非法宗教教育的学生, 在地下讲经点、习武点接受过培训的学员, 以及一些受过打击处理的违法犯罪人员, 在征地拆迁等政策性活动中存有怨言的普通信教群众, 都有可能成为/东突 恐怖势力的潜在成员。上述人员有可能成为东突 恐怖势力潜在的后备力量, 因此, 他们属于高危人员情报源。明确这一点, 既要求我们极力关注他们的思想状态及行为动向, 更要求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尽力避免采取导致普通维族群众不满情绪的工作方法, 同时要及时化解他们的矛盾与不满, 尽量使其不走向我们的对立面。

   [ 1] 虞子 分裂新疆的东突独揭秘[N ] 凤凰周刊,2001- 11- 16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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