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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定义”:统一图书馆社会责任概念的一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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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定义”:统一图书馆社会责任概念的一种理论
朱 林
(淮南师范学院图书馆,安徽淮南232038)

[摘要] 通过对国内外图书馆社会责任的文献分析,认为当前人们对图书馆社会责任的“概念”认识存在误区,为消除这种认识误区,基于对“元定义”的理解,认为对图书馆社会责任进行“概念”统一,只有从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等角度来定义图书馆社会责任。这种定义应经的起逻辑实践的检验,才能消除人们对图书馆社会责任概念理解的歧义性。
[关键词] 元定义  图书馆社会责任  核心价值观  社会道德  逻辑起点

1 概念简介
自《现代图书馆的社会责任》 [1] 一文首次提出图书馆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国内外对什么是图书馆社会责任,不同学者和组织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界定和认识。
美国图书馆协会对图书馆社会责任[2]的定义:“图书馆对于改善甚至解决重大社会问题可以承担责任;图书馆对于向本国公民提供与社会问题相关的信息及教育、鼓励公民了解本国事实的一切努力给予帮助;图书馆针对重大社会问题为其成员可以提供指南和帮助的意愿。”社会责任圆桌讨论会的说法:“图书馆和图书馆员必须具有为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和不平等现象而服务、为共同利益和加强民主而服务的意识。[3]”国际图联社会责任讨论小组[4]则提出:“平等性、信息鸿沟和知情权三个问题,此外还有七个分主题:即南北图书馆协作、服务收费问题、人力资源发展、乡村图书馆建设、消除信息鸿沟等。”
国内学者自黄葵[5]首次提出图书馆社会责任,即图书馆员具有对读者的责任、资料的责任和研究的责任,并指出了图书馆员应有的态度和对组织、对文化的支持作用。此后,其它学者如:张秀兰指出教育弱智儿童是社会的责任,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的场所,有责任为弱智儿童服务[6];王德金针对某些图书馆员对导读的轻视现象,并通过实例举证,认为图书馆员应该将导读作为社会责任[7];石晓琴提出由于大众休闲以读书为主,而图书馆可以引导读者读书,所以图书馆肩负着社会休闲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大众健康休闲的社会责任[8];王利群将图书馆的社会责任置于改革开放的背景下,认为图书馆的社会责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图书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部门,必须履行它推进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特定社会责任[9]。宋显彪认为图书馆社会责任内容包括:开展继续教育,致力于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工作;提供优质的信息资源;倡导优秀的文化传统,引领文明的潮流;消除信息鸿沟和数字鸿沟[10]。总之,我国学者对图书馆社会责任的研究处于一种吸收——摸索——针对性研究的过程,至今仍然处于概念多元、界限不明的现状,对图书馆社会责任的研究与国外相比,显然跟不上社会的发展步伐。
2 元定义:统一定义“图书馆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从图书馆服务社会的角度,寻求一个能够展现图书馆特点、符合图书馆价值的“图书馆社会责任”元定义。什么是元定义?所谓元定义是指“对事物或概念的本质属性所进行的最高层次的抽象,而其他视角或其他层次的抽象则为操作性定义[11]”。同理,当前对于图书馆社会责任的各种解释也都属于操作性定义。图书馆社会责任“元定义”这一命题是否成立?需要对图书馆社会责任的本质属性进行最高层次的抽象,这是解决概念岐义性,所能提供的一种理论支撑。概念抽象应围绕图书馆服务职能这一基本问题进行解读,对“图书馆追求对社会负责任的行为”的本质属性进行最高层次的抽象,因此,图书馆社会责任的“元定义”就可界定为:在某种特定社会体制安排下,图书馆有效管理自身运行机制对社会义务、权利、职责、个体、组织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履行服务社会、关爱弱者,追求图书馆人所期待着阮冈纳赞的“图书馆五定律”和戈曼的“图书馆新五定律”的理想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以戈曼和阮冈纳赞新旧五律论证图书馆社会责任“元定义”的合理性:
一是图书馆作为服务机构,是以其文献资源有其用户,用户都能自由找到所需文献资源的开放系统。作为具有社会法人资格的图书馆行为是特定体制安排的结果,但是其为社会服务的本质是不会变的。
二是图书馆是一个成长着的有机体,“它应以改革的姿态,勇敢地走向社会,走向明天,成为信息社会最富活力和创造性的一部分 [12],”图书馆作为社会法人在参与相关社会活动时,应考虑自身成长行为。
三是图书馆能让用户找到其所需要的文献资源,是图书馆服务社会的行为就其结果或社会反映而言,必须适应社会发展对图书馆的诉求,又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四是图书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文献资源的自由存取,是图书馆自愿而非强迫性的行为,是图书馆资源有效利用之外对社会所能承担的义务,而不是图书馆在某个特殊时期,让用户利用图书馆资源的特定规则。
五是图书馆文献资源是为了用的,确保每种文献资源能使用户自由获取,是图书馆的历史责任。图书馆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作用,是指能让用户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其自身的知识水平能得以增进和提升。
3 基于元定义定义“图书馆社会责任”成立的三个条件
基于元定义定义“图书馆社会责任”,既包括对图书馆发展史上的客观评价,又包括某个历史时期社会对图书馆行为的诉求,即寻找基于图书馆核心价值观的最佳方式的基础上,对社会所做出的实际贡献。
3.1 建立图书馆社会责任核心价值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特别强调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践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反映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的最新认识。因此,图书馆承担社会责任必须符合我国社会背景,基于诚实、公平和正直的核心价值观,有一种更高的符合社会道德的追求。“作为一种外在的追求,是社会对图书馆的决策和服务所提出的要求;作为一种内在的追求,是图书馆应社会的要求而实施的自愿而切实的行动。[13]” 图书馆除了作为一个服务主体在自身领域发挥应有作用外,还须为社会领域创造更大的价值,发挥更加广泛和充分的社会功能。这表明图书馆社会责任概念背后所隐含着某种假设:在图书馆和社会之间是否能够形成共识,即图书馆服务社会的结果是否对社会有利,能否为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追求图书馆贡献最大化。这样,经过提炼后的图书馆核心价值观,更加精炼,易于理解,更易于转化为行动。
3.2 建立协调图书馆与社会各方关系的沟通机制
图书馆承担社会责任的目标是系统收集、保存与组织信息资源,实现知识传播、传承社会文明,有效提升服务能力。从图书馆本质的角度,图书馆往往被简单地理解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图书馆与社会的关系只是图书馆向社会提供信息和信息产品的关系。当社会完全处于一种情报竞争的环境下,图书馆追求社会贡献最大化,这对于图书馆来说是一种更高的责任。但是,图书馆不能将这种责任视为一种强制,而应当视为一种自愿,图书馆在考虑社会的期望和利益时,也要表达自身利益的诉求。因此,图书馆需要对自身整体管理决策、管理过程和服务机制进行重构,建立与社会的良好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意识形态、道德共识等广泛领域的社会问题。图书馆的使命和宗旨借助于沟通机制,才能获得社会各方的理解,也只有理解才能得到广泛认可。因此,“从培育图书馆与社会各方的对话机制、提供有效的沟通途径、建立完善的沟通体系、增强外部直接沟通、设立内部诉求渠道 [14]”,来建立这种表达渠道,在保证提升图书馆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路径时,推动图书馆与社会各方交往关系的透明,是建立图书馆与社会各方协作机制的有效方式。
3.3 建立规范的图书馆社会伦理道德标准
图书馆作为公共领域的特定组织,具有不同于个人、其他组织的身份特性和使命,虽然,图书馆的使命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但在某一特定时期,图书馆是一个具有明确社会责任的服务实体。图书馆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要与主流的社会道德要求相一致,还应该为自己的社会行为是否符合所处环境普遍遵循的伦理行为要求负责。伦理学中的“义务论”主张的是个人的伦理价值取向,但同样适用于人格化意义上的图书馆,即图书馆应履行伦理道德义务。图书馆能否内生出为社会服务的道德动力,取决于图书馆社会责任概念抽象的合理性,取决于社会对图书馆的期望。培育内生的道德动力,推行对社会负责任的道德标准,实现图书馆有效融入社会体系,这寄希望于图书馆组织结构的制度重构。这种制度重构包含针对图书馆界共性的法规条例、传统惯例、道德风尚等制度重构,成为图书馆政策、文化、战略和服务的组成部分,认识到图书馆这种行为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有效路径与机制,使图书馆内、外部开展社会交流以及定期审查社会行动与实践方案,尽可能考虑受到图书馆决策和服务影响的社会各方的观点,即使他们在图书馆治理中没有正式角色或尚未意识到这些利益。
4 图书馆社会责任“元定义”应经得起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双重检验
4.1 以理论逻辑为基础的检验
以理论逻辑检验图书馆社会责任元定义,必须从图书馆的历史发展轨迹出发,来检验图书馆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方式。从图书馆的实际运作机制,实现图书馆行为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一是通过为社会提供信息资源和服务而提升社会整体文化水平;二是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和改善服务方式而提升社会整体文化水平。这就构成了图书馆社会责任内容的现实界限:一是有效调整图书馆资源能适应社会环境变化需求的资源;二是有效调整图书馆资源能适应社会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因而图书馆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就是图书馆在提供社会服务过程中,体现图书馆在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价值。
4.2 以实践逻辑为基础的检验
实践逻辑是认知逻辑发生的基础,认知逻辑是在实践逻辑的基础上,图书馆对社会的能动反映。“元定义”统一了图书馆社会责任观,完善了图书馆社会责任实践逻辑。图书馆社会责任元定义基于对传统图书馆与社会关系、图书馆本质、图书馆行为方式的反思,将图书馆学人的研究视野拉回现实环境。图书馆社会责任行动并不一定要明确该行动的概念才能够实施,应该在实践中开放性地拓展社会责任的内容,在实践过程中去获得确定概念的源泉,突破图书馆工作和图书馆职能的领域,改进基于不同逻辑起点发展而来的图书馆社会责任实践方式提供科学的指引。
5 结论
图书馆社会责任元定义为我们得出一个共识的推论:图书馆社会责任的中心问题是图书馆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以及如何统一不同学者观点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对“追求对社会负责任的图书馆行为”作出系统、全面的界定。这是对图书馆社会责任概念从根本上摆脱模糊性和岐义性的充分条件。尽管对判断“追求对社会负责任的图书馆行为”的科学性可能不够全面,但能获得一个对图书馆管理实践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图书馆社会责任概念。通过对图书馆社会责任内涵的研究,推动图书馆融入社会服务体系,来审视图书馆的社会服务行为,提升图书馆服务行为的社会理性和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 Esdaile A.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Modern Library [J].Library
Journal,1989(11):9-11
[2] Final Report of the Activities Committee on New Directions for the ALA and Subcommittee Reports[R]. Illinois:Champaign-Urbana,1970
[3] SRRT of the ALA.[EB/OL] [2012-11-28]. http://libr.org/srrt/
[4] Alfred Kagan. The Growing Gap between the Information Rich
and the Information Poor,Both Within Countries and Between Countries - A Composite Policy Paper [EB/ OL]. [2012-11-28]. http: // archive. ifla. org/IV/ if la65/ papers/ 126 - 72e.htm
[5] 黄  葵.图书馆员伦理纲要(案)[J]. 高校图书馆工作,1981(2):101-103
[6] 张秀兰.为弱智儿童服务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J].黑龙江图书馆,1988(6):12-13
[7] 王德金.增强图书馆员的导读意识[J]. 宜昌师专学报,1994(2):95
[8] 石晓琴.公共图书馆与社会休闲资源的合理配置[J].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1997(3):
[9] 王利群.图书馆如何为新经济提供现实的服务[J]. 继续教育研究,2001(3):66-67
[10] 宋显彪. 试论图书馆的社会责任[J].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4(3):11-13
[11] 李伟阳. 理解企业社会责任要有“元定义”[J]. WTO经济导刊,2011(2):74-76
[12] 王  鹏. 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J]. 河南图书馆学刊2002(6):26-27
[13] 季雪梅,宗云峰. 论图书馆的社会责任[J]. 图书馆学研究,2011(9):21-24,20
[14] 朱  林,胡亮生.论高校图书馆内部沟通管理策略[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0(5):25-27

作者简介:朱林,男,1958年生,安徽无为人,1993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副研究馆员,已发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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