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经费说明
申报要求
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警官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警官学院公安中心工作研究项目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度院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和立项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公安中心工作等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选题应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切实发挥科学研究为公安工作实践提供决策依据和引领支撑的作用。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院级科研项目须填写《湖北警官学院科研项目论证申请表》一式3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8份,经所在系、部学术小组审批后,送交科研处(一律用宋体,小四号字,A4纸打印)。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统一评审。 2.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项目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3月7日。已承担院级以上(含院级)各类科研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院级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俊 电 话:30103